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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匿名「法律工作者」論誹謗 張達明終於「欣賞」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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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9-2 21:22: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前特首梁振英入稟控告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同網媒「立場新聞」誹謗,又化身「鍵盤戰士」同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隔空駁火,辯論何謂「誹謗」。唔知測量師出身嘅CY,係咪擔心自己意見唔夠權威、份量?日前喺Facebook貼文引述一個匿名「法律工作者」嘅說話,批評張達明嘅說話有誤,估唔到此舉令張達明「另眼相看」,話雖然呢位法律工作者對誹謗法律「有點一知半解」,但都欣賞CY透過公開討論反駁,「而不是動輒發出律師信甚至控告別人誹謗。」

張達明之前以「公允評論」為鍾劍華有關「小桃園飯局」嘅文章辯解,但CY唔多同意,前日搵嚟一個「法律工作者」,引述對方畀自己嘅無署名信件,話張達明有關誹謗法嘅論述有問題,指鍾劍華嘅文章「值得商榷的地方甚多」,舉例指讀者會明白文中所謂「江湖」是指「黑社會」,而讀者能達至上述理解,就係鍾劍華行文的目的,「因此從文字的表述和文字的理解上,很難相信上述一段文字是一項『評論』」。

雖然唔知呢位「法律工作者」係邊位,但有名有姓嘅法律學者張達明都留言回應,對CY呢種公開及理性討論表示歡迎,因為「真理愈辯愈明」。回歸學術討論,張達明反駁「法律工作者」冇考究一啲基本事實,又混淆「事實」與「評論」,強調關鍵在於有關論述係咪鍾劍華基於佢文章列出嘅基本事實,而作出嘅真誠評論,仲揶揄:「幸好在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小桃園飯局』仍然未被列為網上搜尋器的敏感詞」。

張達明引用維基百科條目、東周網同《成報》分別喺12同16年嘅文章,話呢啲報道至今都仲可以公開睇到,讀者可自行判斷鍾劍華文章內容「是否在正確的情況下作出,符合『公允評論』這抗辯理由的法律要求。」張又反斥,CY對呢啲報道一直都冇提供詳盡資料及作出具說服力嘅解釋,以釋除公眾疑慮,嚴詞質疑CY係咪「貴為國家領導人」,要將內地嗰套思維、做法引入香港,令大家唔可以再批評質疑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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