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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庭內拍照藐視法庭罪成 判囚7天兼罰19.7萬訟費 奇女子遣返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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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5 11:14: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自稱央企高層的內地奇女子唐琳玲被揭在高等法院的法庭內拍照,並上載到微信。事件擾攘近兩周,昨終告一段落。唐昨因法庭拍照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成為首宗案例。法官認為須判阻嚇性刑罰,判唐監禁7天,支付19.7萬懲罰性訟費,並道:「很昂貴的照片!」唐女苦笑回應「確實是」。唐昨刑滿出獄後即時被遣返內地。

記者:蘇曉欣 伍嘉豪

唐琳玲上周二(5月29日)因未能交出5萬元保釋金而被還柙,直至昨天已被關押7天,刑滿出獄,遂由囚車押送至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約晚上8時返抵內地。

唐女昨獲知判監7天時表現平靜,但得悉律政司向她追討懲罰性訟費時即顯得緊張,法官陳慶偉下令她須支付19.7萬訟費時更立即反對,認為訟費「不合理不合法」,指律政司聘請準資深大律師黃佩琪打官司前沒有知會她。
■昨晚唐琳玲(箭嘴示)刑滿出獄後被遣返內地。莊建鑫攝
稱要索償 官:這不是內地
唐又自言信用卡及財物不斷消失,沒錢支付訟費。陳官聞言即踢爆唐,有警員供稱唐被收押前曾在元朗與的士司機發生爭執,後來上了警署,唐親口向警員表示已尋回信用卡。

唐續指自己還未定罪,卻遭非法羈押,聲言打算向法庭索償。陳官自言沒權力處理索償,笑言:「這裏不是內地!」陳官稱唐曾有大狀艾勤賢代表,對方顯然曾給她明智建議,但遭唐拒絕,及後唐有機會得到法援幫助,但唐再度拒絕,更指自己比法援律師更有資格。唐聽畢陳官此番話後沒再反駁,陳官即時下令唐須支付訟費,並勸她:「你可能很聰明,但下一次要明智一點。」

陳官昨頒下裁決時指,相信3名目擊證人供詞,而唐女手機的3張相片亦證明了唐曾於庭內拍照。陳官不接納唐對於拍照一事「沒有意識」,已經忘了當日發生何事,認為唐若真的在悉尼大學取得金融碩士學位,更於中國司法考試取得395分如此高分,相信其記憶力不會這麼差,顯然她選擇忽視真相。惟陳官相信唐女部份說法,相信她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只是到庭旁聽學習香港司法制度,又指唐拍照上載到微信,或只是為了向朋友炫耀。

上訴期屆滿後歸還iPhone
陳官續指今次是首宗庭內拍照而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的案例,又主動提到早前有陪審團被拍照,指現有司法制度不少措施均保護陪審團身份,致陪審團職務不被干預;又舉例指風化案事主、部份受保護證人的身份均須保密,若有人在庭內拍照,便會妨礙司法公正,而今時今日照片容易經電子方式傳開,過程快速,必須阻嚇有關行為。

陳官認為雖沒證據顯示本案照片已被用於不當用途,但唐女已將照片上載至微信,相關風險不能完全被排除,再加上原本的佔旺藐視法庭案件須暫停兩天,以作本案研訊,明顯唐女拍照一事已對法庭造成很大的干擾,故判唐監禁7天。

另外,控方獲准保管唐女的iPhone直到上訴期限屆滿、即28天後始歸還,而手機內的法庭照片亦會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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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8-6-5 11:16:42 | 顯示全部樓層
爆金句、炒大狀、被緝捕玩轉法庭

高院28庭原本審理的案件是旺角佔領區清場時有5人涉嫌藐視法庭,卻被旁聽時拍照的奇女子唐琳玲「騎劫」,審訊需要讓路給她的藐視法庭案。唐琳玲過去一周言行持續惹來熱議,除了霸氣宣言「喜歡拍便拍」,亦把升降機內偶遇閒談的外籍大狀艾勤賢「屈」成代表律師,然後再在庭上將其怒炒,更斗膽不交保釋金被緝捕還柙,再三把法庭、警方、大狀「玩」得團團轉。

這名風雲人物於上月23日被踢爆舉機拍攝,法官要求解釋,她竟豪言「我喜歡拍照便拍照,我喜歡的話可以跟你(法官)合照!」《蘋果》同一晚追查到她在社交網站LinkedIn自稱是央企中鐵建旗下公司的投資部副總經理,曾在中金及中交建任職。唐琳玲也曾經在長實股東會向傳媒派名片,稱擁大律師及註冊會計師資格。但中鐵建一天後火速澄清,稱從來沒有聘用唐琳玲,換言之唐疑派假名片,涉嫌使用虛假文書及冒充專業人士。

指法援代表「不及我專業」
獲保釋候查的唐卻不履行保釋條件,包括未在限期前交出5萬元保釋金,報住地址亦被警方上門核實為「不存在」,被法官簽拘捕令逮捕,結果短短4小時後,在距離高院不足500米步程的金鐘萬豪酒店被擒。唐出庭時爆出的「金句」亦日日新鮮,她堅持拍照「只是一件小事」,拒法援代表因對方「不及我專業」;她稱信用卡及現金被盜用才沒交保釋金,而就庭上拍照事件「與Jesus(耶穌)交談了一下,祂認為我無辜」,遭官質疑她有否精神病紀錄。至日前自辯,她稱案發時微信號可能已遭「侵犯」,又指事件升級至國家層面,她遭傳媒歪曲報道、慘被污辱。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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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8-6-5 11:18:25 | 顯示全部樓層
唐父:須籌錢替女兒交罰款

「女兒電話總是打不通,希望她返回內地後,可以盡快回家。」涉嫌在法庭內拍照被法庭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7天的內地女子唐琳玲,昨晚服刑期滿被遣返內地,其父親晚上在浙江紹興越城區老家獲悉女兒已返回深圳後,雖感到開心,惟因一直未能聯絡上女兒,擔心女兒缺錢,心情仍然忐忑不安。

指女兒性格倔強
對於女兒被判囚7日,唐父說:「(判刑)算是很輕,意料之外……可以放下心頭大石。希望她盡快回家,父母會等她。」至於女兒被判須向控方繳付近20萬元的訟費,唐父表示愕然「料不到這麼多」,擔心女兒支付不了,坦言自己是「職工家庭」,一時間無法拿出這筆錢,但會設法籌錢,並希望女兒取回手提電話後,盡快與家人聯繫,免家人擔心。

唐琳玲有父母及胞弟,她在港惹上官非,其家人一直不知道,還以為她在杭州工作,直至上周有記者到訪,唐父及胞弟始知她闖禍,十分擔憂。唐父說「相信女兒只是貪玩,想拍照(法庭照)把相片發給朋友看,沒有其他特別目的。」而唐女與母親長相十分相似,母親很愛錫她,

由於唐母患有焦慮症,她在港出事後,唐父擔心妻子接受不了刺激,直至昨晚女兒返回內地,也不敢把實情告知妻子。
尚有兩周就退休的唐父稱獲悉女兒出事後,因擔心女兒,駕車時都失神險釀車禍。他說,女兒讀書成績優異,留過學英語流利,也做過國企及在香港工作過,最後知她是在杭州工作,間中會返家,但不會談工作事,故她去了香港,家人也全不知曉。

唐父說,女兒沒有精神病,但性格倔強,認為對的事情,勢不低頭,若是錯了,會立即道歉。唐父沒聽過女兒考過法律證書及做過律師,女兒對法律有興趣,全是自學,到法庭旁聽估計也是此緣故,卻搞出拍照風波,他對女兒的所為,感到內疚,但相信今次事件,已令女兒受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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