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昨公佈「天下為公」眾籌計劃,希望集公眾之力,繼續追究前特首梁振英的UGL涉貪案,籌款目標200萬元,不足2日已籌得逾33萬元。梁振英昨日即發表聲明,點名批評推動計劃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控不實,警告誹謗責任自負,林卓廷今午反駁,強調只是作出公允評論。及後梁振英再出招反擊,他下午4時許在facebook發帖,指委託了律師向林卓廷和其他有關人士發出律師信。
梁振英在fb表示,律師信有兩個主要重點,第一是在他簽署UGL協議前,DTZ的董事會主席已經書面代表董事會同意我直接與UGL商討離職協議,並和他協定避開利益衝突的安排;第二是DTZ的CEO在七年前已經有書面聲明,說明DTZ選擇向UGL出售資產的具體原因,「請林卓廷和有關人士重視以上兩㸃,立刻停止相關指控。我並保留一切日後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梁振英又指,林卓廷和其他人昨天召開記者會,一方面對他作出嚴重指控,另一方面要眾籌二百萬元,以便繼續調查,「大家不禁要問,還差二百萬元一大截才完成調查,憑什麼在昨天公開對我作出指控?」
林卓廷透露,梁振英今日向有份召開記者會的4人,包括他本人、尹兆堅、大律師吳思諾和前議員何俊仁發律師信,指控他們昨日的記者會內容誹謗。他對於梁振英迅速回應表示歡迎,並呼籲對方進一步回應UGL事件和相關的文件紀錄,不要單以口頭回應。他對於被發律師信並不擔心,指評論和質疑是基於事實,內容公允,並強調不會因為律師信而退縮或停止「天下為公」的眾籌計劃。他指律師團隊會代表作出回應。
黨友尹兆堅批評梁振英不時以律師信回應指控,「好似筆友寫信,但無意思」,他呼籲梁振英出席本周四的立法會梁振英UGL事件調查委員會的會議,當面作出解釋,並提出具體的證據,勿再「口講口賠」。
翻查資料,梁振英早於2014年10月就曾向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發律師信,警告對方若刊登他收受UGL 5,000萬元的報道就會告上法庭,但Fairfax Media幾日後在網上公開有關報道。梁後來分別於2016年9月及2017年2月先後兩次向《蘋果》發律師信,不滿有評論和報道質疑他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並稱阻礙他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
去年3月,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亦因向傳媒表示梁振英因UGL案正接受廉署及外國稅務局調查,當時梁振英亦發律師信指對方誹謗。至於林卓廷於去年11月亦曾收過梁振英一次律師信,當時梁振英稱林卓廷「罔顧事實、作出虛假指控」,並稱會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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