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前成員專訪 揭首以「良心暗票」證毆打指控屬實
退休警司朱經緯3年前涉以警棍毆打途人鄭仲恒,鄭向投訴警察課投訴,監警會三審堅持朱經緯毆打證明屬實,迫使警方展開刑事調查及起訴朱,今日法庭裁定朱經緯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有參與審核朱案的前監警會委員指出,該案是首宗監警會以暗票表決審議結果,令委員可「頂住」壓力憑良心投票,並批評投訴警察課將朱的行為與佔領運動混為一談,惹監警會委員反感。
有份參與審核朱經緯案的前監警會委員、時任監警會宣傳及意見調查委員會主席鄭承隆承認,該案是其最難忘的監警會個案之一,指該案是監警會首次使用暗票決定審議結果,他披露在前年7月22日第二次特別會議上,有數名委員向他提出使用暗票投票,「如果用明票方法,有啲委員嘅個人意願唔係咁方便表達出嚟」。他向時任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提出,獲朱同意,結果以17對3大比數決定維持朱的毆打指控證明屬實。「我哋聽見有啲建制委員收到電話或游說工作……大家明白用暗票方法,個人意願會容易啲表達,憑良心去投票,無令市民失望」。
他又批評,投訴警察課負責人員在處理朱案時不太合作,「可能佢到咗位唔耐,變咗好多我哋商討案情及索取資料時候,佢唔能夠做到當時佢嗰個工作,令到成個調查同我哋商討過程比較艱難……同埋有好多誤會產生,變咗成件事複雜咗」。
他更披露在朱經緯案中,投訴警察課將朱的行為與佔領運動混為一談,惹監警會委員反感,「將一件單一事件同79日佔領活動擺埋落去講,係講唔通,一個警員個人行為唔可以話將積壓79天,所有人都係暴徒,唔可以咁樣講,當日就住朱經緯案件,〈投訴警察課〉嗰邊主管用呢種方法嚟講,令到監警會委員都覺得係咪有啲嘢同事件唔係好相關嘅事都拎咗出嚟」。
鄭指出,當日監警會以民事門檻審核朱案,相對刑事檢控需毫無合理疑點的門檻為低,被指對朱不公平。但他指,法庭審理朱案,法官指朱表證成立,作為被告的朱需答辯,「正正回應當日監警會嘅決定係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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