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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DQ議員遭追薪津1,174萬 羅冠聰:有汗出冇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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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28 22:14: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立法會行管會昨決定向被取消議員資格的社民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4人,各自追討270萬至310萬元薪津,合共1,174萬元,要求4星期內回覆,再決定其後行動。雖然被追薪,但4人9個月任內的投票卻維持有效,4人直斥「荒謬、政治打壓」,更指議員不應「有汗出、冇糧出」,呼籲港人下月3日參與遊行,反對行管會的政治迫害。

記者 林俊謙
行管會昨早9時召開特別會議,兩個多小時後,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見傳媒,宣佈席間討論向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4人追討自去年10月12日起的議員薪酬及營運開支等一事,各人涉及款項270萬至310萬元不等。梁稱考慮到有關款項涉及公帑,行管會認為有責任追討,會先向4人發出要求退款通知,並給予4星期時間回覆。

問到4人與行管會就還款是否有談判空間時,梁指已給予合理時間讓4人回覆,待有回覆後行管會才決定下一步行動,他亦指4人在任9個月期間的投票有效,堅稱按法律行事,強調作決定前除曾諮詢內部法律意見,亦曾向外諮詢資深大律師意見。

據了解,昨天閉門會議上,有建制派委員建議就討回薪津問題,直接向4人採取法律行動,但在泛民委員反對下,行管會最終只是根據法律意見,去信議員提出還款要求,未決定採取法律行動,並認為被追薪津的人若有很強辯解理由,委員會應考慮和採納。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指支持行管會決定,冀4人盡快與行管會溝通,若有還款困難可以提出,不能只以一句荒謬了事。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則稱4人經民意授權及立法會主席確認履行議員職責,斥向4人追薪是政治打壓,該黨會去信行管會促重新考慮。

而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昨午則在多名民主派議員陪同下,在立法會召開記招回應。羅冠聰指行管會不應追討4人薪津,因4人宣誓後直至被取消資格期間,議員和議辦職員都盡心盡力為巿民服務,不應「有汗出、冇糧出」,批評今次涉及千多萬追討薪津,是北京威權壓境下新一輪戰線,是赤裸裸的政治打壓,反映北京希望4人因破產無法再參選,「官司治你唔死,就令到你破產」。

姚松炎指,梁君彥指4名被取消資格議員過去9個月參與的立法會投票有效,卻要追討4人薪金,等同「搶奪知識產權」,反指行管會應就4人過去9個月的專業付出作出賠償。梁國雄則指政府首當其衝應該控告梁君彥,因為當日是梁宣佈4人宣誓有效,「要賠錢應該佢(梁)賠」。

劉小麗斥政府已不再用常理行事,呼籲港人站出來發聲,希望巿民12月3日下午3時到灣仔修頓集合,參加遊行抗議政治迫害。
4人暫時未收到行管會信件,稱會諮詢團隊和法律意見後,再作回應,希望行管會屆時能就追討薪津一事重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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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11-28 22:18:08 | 顯示全部樓層
主席稱任內投票有效 追薪津或掀訴訟

立會行管會決定向4名被DQ議員追討薪津之時,諷刺地又確認4人過去9個月在立法會的投票有效,充份引證4人「有汗出、冇糧出」。有民主派指若有人對此覺得不公,或掀法律訴訟。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被問到4人未被DQ前在議會的投票是否有效,明言4人的投票全部有效,「呢個喺我哋本地立法入面寫得好清楚」。被追問為何4人投票有效卻被追薪時,梁則稱:「我哋都係根據法律去做,我哋唔可能自己去決定一啲嘢,係唔根據本地法律。」梁強調行管會任何決定,都可能受到法律挑戰,所以一直謹慎行事。

高等法院7月底裁決定4人喪失議員資格後,梁君彥曾在回應傳媒時指,根據《立法會條例》第17(2)條,議員所有決定不會受影響。根據有關條例,立法會議席空缺、議員選舉中的欠妥之處或任何人擔任議員的資格有欠妥之處,均不影響立法會程序的有效性。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質疑,雖然第17(2)條載明「任何人擔任議員的資格有欠妥之處,均不影響立法會程序的有效性」,但認為人大釋法帶來的法律追溯力影響了此條例的詮釋,而上述4議員在成為議員後,任內進行無數的投票,通過或否決了有法律約束力的法案或撥款,「如有人對立法會期間通過的決定感到不公,相信會引起不少法律訴訟」。
記者 林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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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11-28 22:20:15 | 顯示全部樓層
張達明列舉可抗辯理由 籲行管會勿嘥公帑打官司

立法會行管會向被取消議員資格的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4人,分別追討270萬至310萬元薪津,4人直斥荒謬、政治打壓,更指議員不應「有汗出、冇糧出」。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facebook發表長文,解釋4人的可抗辯理由及法律概念,強調立法會行管會不應該向他們追討全數薪酬津貼,原因並不是要行使酌情權,而是要認識及尊重法律,「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去進行沒有足夠法律理據的官司或達到政治打壓的目的」。他認為4人唯一需要歸還的,只是那些預先支付給他們已沒有使用的津貼款項。

張達明指事件涉及「基於不當得益而作的歸還索償」(the Law of Restitution based on Unjust Enrichment),強調此法律概念近10多年才在港確立及成形,對現在受訓的法律學生卻是必須認識的課題,但行內資深的律師或大律師有可能忽略了有關原則。簡單來說,若甲方因為對法律或事實錯誤的理解而將一筆款項給予乙方,雖然當時雙方都認為乙方有權收取該款項,但事後證實乙方在法律上是沒有權收取,甲方便可以基於乙方 是收到 “不當得益”(Unjust Enrichment)而要求歸還索償。但甲方須先證明乙方繼續保留該款項在法律上是被視為不公正或不當(unjust),即使滿足這條件,乙方仍可以用已經因此改變位置(defence of a change in position)作為抗辯理由。

對應今次事件,他表示,雖然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徹底改變了遊戲規則及各方對法律的認識,但是當時各方都認為有關被取消資格的議員已經作了有效的宣誓並開始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故此有權領取立法會議員的薪酬津貼,在這段時間,他們將津貼用於聘請議員助理及其他立法會事務上,亦因為要履行議員職責而沒有尋找其他工作,「明顯地,讓他們繼續保留這些薪酬津貼在法律上並非不公正或不當,而他們亦可以引用改變位置作為抗辯理由」。

張達明稱,4人亦可以引用另一法律概念作為抗辯,就是他們在這段期間向立法會及政府提供了服務,而立法會及政府亦因此受益,即使相互之間沒有合約關係,也可以基於 “按服務計酬方式”(quantum meruit)得到酬勞,以抵銷立法會行管會要求他們退還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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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11-28 22:24:02 | 顯示全部樓層
秋生爆seed寸立會食霸王餐:等我DQ返呢十年啲租先

立法會行管會向被取消議員資格的4名前議員追討合共1,174萬元薪津,但聲言4人9個月任內的投票維持有效,被各界狂轟,直斥有關決定荒謬,其中被DQ的羅冠聰指4人宣誓後直至被取消資格期間,議員和議辦職員都盡心盡力為巿民服務,不應「有汗出、冇糧出」,批評今次是北京威權壓境下赤裸裸的政治打壓。

一向敢言的藝人黃秋生亦忍不住在facebook爆seed,寸立會行管會猶如食「霸王餐」,「嘩!呢次D老板發達囉,可以追番D被炒魷魚嘅員工嘅薪金。比人炒過嗰D扑街囉。唔知食飯得唔得呢?食到最後嗰啖,留番條菜喺碟度,然後話唔啱食,退貨,DQ。唔駛比錢,食霸王餐」。

黃秋生認為,如果要追,其實應該向請4人返來的人追討,「以後揾你X味打工都得嘞。等我DQ番呢十年D租先」。被DQ的姚松炎昨指,4人過去9個月參與的立會投票有效,立會卻要追討4人薪金,等同「搶奪知識產權」,反指行管會應就4人過去9個月的專業付出作出賠償。梁國雄則指政府首先應該控告梁君彥,因為當日是梁君彥宣佈4人宣誓有效;劉小麗斥政府已不再用常理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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