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稱受彭宇華指使控方宣讀起訴書指李2012年9月加入同案另一被告彭宇華創立的QQ群「散佈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的文章與言論,撰寫惡意抹黑制度的資料文字,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及後彭創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梅花公司」,李明哲為副經理,針對計劃書提供修改意見、包括與海外媒體聯絡的建議。李在「QQ空間」有三百多篇原創和轉載文章,被瀏覽五萬多次,灌輸如何從單一事件的維權,提升到推翻現行制度的理念,又曾稱「不覺得要排除暴力革命,暴動是遲早的事」。
李明哲在13分鐘單獨訊問過程中,承認自己觸犯了中國法律,對所有指控都表示沒有異議並深表懺悔,稱行為大部份受彭宇華指使。他又表示沒有被逼供,更指「中國執法單位文明辦案」,自己以前對中國大陸的認知是錯的。
同場受審的大陸人彭宇華(37歲),是湖北證劵公司職員。控方指他長期受境內外「反華勢力」滲透影響,2012年來先後創建「兩岸牽手」、「圍觀中國」等QQ群,拉攏李明哲等數十人成立「梅花公司」,彭任執行經理,更定下目標今年將有100萬名成員覆蓋中國全國。彭宇華也當庭承認所有控罪,並稱自己糊塗。他供稱公司並沒有真正營業,也沒收過海外資金,而2013年因意見不合已無再與李明哲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