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回水」隨時過千萬 仲要畀埋政府訟費
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明,限4人在兩周內收抬物品「清場」,秘書處旋即為4人辦事處「拆招牌」。至於4人需要交還的薪津款項具體金額,則仍有待秘書處計數,並交行管會討論。本報按已公開的議員申請發還開支資料估算,連同議員酬金4人或被立會追討1,163萬元,加上官司敗訴,4人被法庭裁定需付政府一方訟費,勢對各人造成沉重財政壓力。
記者:鄭啟源 梁御和
梁君彥表示,在法庭有判決後,已去信4名涉事議員,要求4人在兩周內,收拾在大樓內的物品,期間相關人員只可進出立會大樓地下及辦事處所在樓層位置。被問到立法會會否向4人追回薪酬津貼及具體款項,梁稱由於款項涉及公帑,要特別小心處理,「要等秘書處計晒數,行管會開會傾過,先知點處理」。但他指,立法會即將休會,加上有5名行管會成員下周將赴以色列考察,目前未知何時召開行管會會議。
不過立法會秘書處,昨日已迅速採取跟進行動。法庭昨下午3時,宣佈判決短短1小時,立法會圖書館內供記者及公眾查閱議員申請發還開支的電腦,已即時抽起4名涉事議員資料。至下午6時許,立法會工作人員亦陸續在4人的議員辦公室外「拆招牌」,陸續拆去門外及指示牌上的名牌。
4人喪失議員資格,各人要向立法會「回水」款項隨時數以百萬計。參考梁頌恆及游蕙祺早前遭取消議員資格事件,當時行管會通過向兩人全數追回早前所領取的議員薪金及預支津貼款項,合共約186萬元。若今次4名涉事議員面臨相同遭遇,單計去年10月至今年6月的議員酬金,各人已需交還85萬6620元。
連同預支營運款項,辦事處職員薪酬及其他已獲發還的開支,本報粗略計算,4人隨時合共被追討1,163萬元。其中「長毛」梁國雄涉257.6萬元、姚松炎涉290.9萬元、劉小麗涉303.6萬元,而羅冠聰則涉311.5萬元。
4人不單面臨立法會追數,在宣誓官司中,法庭同時頒令4人除負責自己訟費外,要承擔勝訴一方,即特首及政府的訟費。今次官司雙方均用上星級大狀,4名議員代表律師包括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戴啟思、余若薇及榮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至於政府一方就委聘資深大律師莫樹聯牽頭團隊。4名涉事議員當中,僅得梁國雄在官司中獲批法律援助,天文數字訟費勢對各人造成沉重財政壓力。
梁國雄表明會研究提出上訴,但目前不便討論細節,呼籲大家給予更多空間予民主派作商討。劉小麗亦指,目前仍有待與律師討論,而且要等立會行管會討論後,才知更具體情況,要容後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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