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嘴  港灣豪庭 #mhvlive

 找回密碼
 注册

欢迎您, 今天是 *君子自重,本網站嚴禁賣廣告, 發放, 或宣傳色情色情行業*

查看: 1209|回復: 0

「不得採取國外姿勢 奏唱國歌或禁手放胸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7-6-26 20:56: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全國人大常委會前日審議國歌法草案,有常委建議奏唱國歌時「不得採取國外姿勢」,即禁仿美國人將手放在胸口;連演奏樂器也要依「中國標準」;有高官特別提到國歌法應在港澳「生效」,並重提本港某些議員侮辱國旗「可能涉刑責」。
國歌法草案提出,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故意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將處15日以下治安拘留。前日審議時多名委員提議加入「情節嚴重可依法追究刑責」,與侮辱國旗、國徽罪看齊。
人大副委員長萬鄂湘說:「就像香港某些議員侮辱我國國旗那種方式,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喬曉陽說國歌法將來也要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又指國旗法、國徽法立法後香港特區都立法實施得很好,喬說:「侮辱了國旗,香港的法律可以處罰。」

常委陳國令指,有些人包括運動員在奏唱國歌時,把右手放在左胸(圖),其實是美國1942年的法律規定,要求美國人對國旗宣誓時的姿勢:「我國公民不能採取這種姿態,要尊崇中國的法律、中國的禮儀。」並建議禁「其他姿勢」,包括國外、宗教或自創姿勢都不可。
北京《新京報》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港灣豪庭論壇 admin@mhvlive.com

GMT+8, 2026-1-27 06:42 , Processed in 0.033531 second(s), 16 queries .

Metro Harbor Village Forum #mhvlive X3.4

MHVLIVE © 2008-2025, Tai Kok Tsui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