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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香港版權法修訂為何「惹人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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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16 22:00: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香港立法會將恢復對《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一些團體認為條例打壓言論及創作自由,引發社會爭議。議事堂內新一輪「拉布」蓄勢待發。

《版權條例》草案原訂上周三(12月9日)開始審議,不過由於出席議員人數低於法定人數,造成「流會」,
會議延至本周三(16日)舉行。多位泛民主派議員已宣佈會加入「拉布」,包括人民力量的陳志全、陳偉業;
社會民主連線的梁國雄、新民主同盟的範國威和獨立議員黃毓民。其他泛民政黨未有明言會參與「拉布」,
不過反對《版權條例》草案。不過,親建制陣營內亦泛起暗湧。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表示,他自己會投反對票,
而其他黨友則可自由投票;工聯會的黃國健向政府提議收回修法草案,再作諮詢。

網民組織「鍵盤戰線」周三號召於立法會集會,反對條例通過,組織預計1000人會參與。
「學民思潮」亦發起向立法會議員發放電郵行動,呼籲全體議員投下反對票。另外,「學民思潮」亦呼籲網民向泛民議員發電郵,要求他們參與「拉布」,拖延審議議案時間。「學民思潮」指,截至周二,網民已寄出逾88萬封電郵。
支持立法觀點香港多家音樂電影、電視廣播、動漫、軟件及信息科技公司組成「香港版權大聯盟」,
支持政府提出的新《版權條例》。

大聯盟發言人林旭華表示:「草案的目的是處理現行《版權條例》下、未能涵蓋以串流科技進行的大型網上侵權行為。
我們不希望公眾忽略了草案的目的。」大聯盟認為,香港的創意工業深受網上盜版影響,尤其是串流侵權行為,
令業界失去保障。
另外,大聯盟指新的《版權條例》,能更有效的保障電影、音樂及其他藝術家,令他們能夠換取合理的回報。
豁免足夠保障網民嗎?            
      
        版權條例草案將在16日於立法會進行二讀。
雖然業界表示支持政府提出的《版權條例》草案,不少網民卻群起反對,他們稱草案是「網絡廿三條」。
「廿三條」意指香港《基本法》第23條中香港必須自行立法保障中國國家安全的條文。包括「叛國」、「顛覆政權」
等罪名的國安立法經過2003年「七一遊行」的大規模反對後沉寂至今尚未通過。 

根據香港政府文件,現行《版權條例》已經過時,需要更新,改善知識產權制度。政府於2011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不過當時市民擔心以版權作品進行「二次創作」諷刺時弊等將會干犯法律,引起極大反對。最後,2011年草案被擱置。
政府提交的最新草案中,提出給予六項豁免,包括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模仿、評論時事及引用。
不過,現時一些深受網民歡迎的行為——例如同人志(以版權作品的角色創作的小說、畫作或其他創作)、
翻唱他人作品等——則不獲豁免。網民擔心新《版權條例》會箝制言論及創作自由。

「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認為六項豁免定義模糊。她對BBC中文網說:「例如評論時事,究竟時事可以追溯至甚麼時候?
現時無人知道。以現在的作品評論『五四運動』或『六四』,這些算不算時事?」
鄺頌晴補充:「甚麼是戲仿?甚麼是諷刺?它們引用的是《牛津字典》的解釋,但上法庭時,是由法官決定是否戲仿或諷刺。
這樣的話,一定是待上庭後才會知道,這樣令人更害怕。」

律師團體「法政匯思」核心成員吳宗鑾對BBC中文網說,修法草案中的「選擇性豁免」提議並不理想。
吳宗鑾說:「今天你選擇豁免這幾項,但假若社會變遷或各方原因,你想再加其他豁免,你又要重新作出一些修訂案,
其實非常複雜。」

          民間提出「開放式豁免」            
港府強調應先通過當前的修法草案,再研究進一步改良括免條款。                                                
「鍵盤戰線」及「法政匯思」希望政府能通過「開放式豁免」。只要符合某一些原則——例如是非牟利的、引用比例合理、
對不構成原創作品的經濟影響――就能得到豁免。
吳宗鑾認為,「開放式豁免」以下,一些現時還未能想像的表達方式,進行這些「二次創作」的人士,就不用擔心誤墮法網。
目前,美國、以色列、南韓等地使用「公平使用」(Fair Use),是一種「開放式豁免」。當中美國已執行「公平使用」
原則達35年。

本身是大律師的吳宗鑾認為,「二次創作」是創意的根本,而現時《版權條例》草案可能會窒礙創意。他說:
「政府常強調創意工業……創意工業是香港經濟(其中一個)動力。」
不過,香港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指,「開放式豁免」對比現時草案更不清晰,並需交由法庭裁決,
所以不認為「開放式豁免」比現時政府提出的草案更優勝。

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指,假若通過《版權條例》後,下一步即會諮詢「公平使用」原則。
「香港版權大聯盟」反對「公平使用」。該組織認為對版權制度有重大改變,亦可能引起大量版權訴訟,
而「公平使用」亦未向公眾及業界作充分諮詢。
問題症結干犯《版權條例》者有機會面對刑事責任,這讓大量網民對這次修法尤其感到憂慮。
鄺頌晴指,擔心政府會向版權持有人提出他人侵權,然後執法,以作打壓言論之效。她形容,
《版權條例》形容有「一把刀在頭上」。

不過,「法政匯思」吳宗鑾說:「假如版權持有人不主動投訴,一般來說,政府不會主動行動。」
另外,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時指,政府不可能繞過版權持有人提出訴訟,因為需要他們合作,
才能採取行動。

《版權條例》管的主要是「技術」問題,能夠引起如此大的爭議,反映香港政治氣候。
鄺頌晴說:「我認為矛盾源於人們不信任政府。沒有多少香港人認為應該沒有版權,版權是用來促進創意。版權應該在版權持有人及用戶的權利及利益取得平衡。感覺是,現在政府做甚麼我們也不會信任。假如這是一個民選政府,我們或會願意先通過後檢討。」

香港政治環境日趨惡劣,政府民間互信盡失。如何重建信任,是政府及各界需要檢討及思考的課題。
不過,暫時看來,類似版權條例的爭議只會一直發生。

來源: BBC中文網
匿名
匿名  發表於 2015-12-18 21:40:54
如我認真唱隻歌仔賀你生日、展示我的才華……立即死梗,怕怕!
官員自己也不能清楚解釋,最搞笑689"幫大忙",貼完歌仔上FB便立即要補返申請五個牌,荒謬,身為"超然特首"亦犯大錯!
這惡法不立也罷!
 樓主| 發表於 2015-12-20 08:08:19 | 顯示全部樓層
說得也是, 這惡法不立也罷!
特首補返申請五個牌,話 咁易.
但我地普通市民要花很多很多人力,物力才可以申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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