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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寮屋真房牟利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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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8 11:47: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廉租農地    外鋪木板掩飾
【明報專訊】繼本報早前揭發有人把石澳海岸保護區的寮屋改建成6000方呎豪宅外,本報最新偵查發現,有人約在一年前把粉嶺一間建於農地的300平方呎寮屋,非法改建成樓高兩層、面積3000方呎的石屎大屋,並間成8間房租售圖利。大屋外牆更遭人刻意鋪上木板及紙皮,扮成簡陋的「假寮屋」,再藉「真房」牟利,是為減低執法部門的注意。

據寮屋租客透露,寮屋的農地年租僅為500元,而目前房的每年租金高達50萬元,回報率暴增近1000倍。

位處粉嶺    寮屋改建4小棟

「假寮屋」位於粉嶺靈山村101號,鄰近天平?,有村民向本報說,上址原為一間木搭的真寮屋,樓高一層,大約一年前被人拆卸後,改建成兩層高石屎大屋,並間成4小棟,每棟兩層高,合共8間房。村民又說,這大屋晚上亮燈時,在村內甚為矚目,村民皆稱它為「小小宇宙」。

本報翻查地政總署製於兩年前的測量圖,它清楚顯示原來的寮屋面積只得300方呎;而記者現場觀察所得,石屎大屋總樓面積如今已達3000方呎。這大屋從外表看來,跟一般寮屋無異,是因為表面貼上了木板及紙皮,但當記者採訪租戶,入屋後便發現此屋原來是石屎建成。

300呎變3000呎 8房

記者綜合住戶的訪問內容,相信有麥姓的「一手業主」,多年前向彭姓的農地業主,以年租500元租取上述農地和寮屋,並於約一年前拆去原來的300方呎寮屋,改建成3000方呎石屎大屋。該一手業主及後把4小棟合共8間房售給不同的「二手業主」,估計收回170萬至200萬元。根據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橋估算,這間「假寮屋」建築費約為100萬元。換言之,一手業主隨時獲利近100萬元(詳見另稿)。

地租年500 房年租50萬

記者訪問了以44萬元買入其中一小棟(兩間房)的二手業主葉伯,他表示大屋是以磚頭、石屎、工字鐵等建成,一手業主希望「無咁覺眼」,減低被政府發現的風險。不過,葉伯和其他租戶均向記者聲稱,沒有麥姓一手業主的聯絡方法。

租單訛稱「木屋」掩飾

除了大屋石屎外牆鋪了木板「扮寮屋」外,記者取得的租單顯示,沈伯以月租5300元租住寮屋房,但懷疑有人為了掩飾,在租單中訛稱此屋為「木屋」。

記者發現,此屋的二手業主,現時將每間房以大約5000元的月租,租給8伙人(大多是領綜援

家庭),即每年租金收入接近50萬元,相比原來500元的農地和寮屋租金,回報接近1000倍。

地政總署發言人回覆本報稱,已發現此寮屋有問題,與該署登記紀錄不符,所以已向農地業主及寮屋佔用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在一個月內糾正,但在限期內未見有任何糾正行動,若農地業主未能及時清拆,署方將會把這幅農地「釘契」,也不排除該署會主動清拆,甚至收回土地。

地署﹕已發警告信 租戶﹕未收過

不過,上述多名租客均表示,未收過地政總署的警告信。記者也曾聯絡農地的彭姓業主,但截稿前對方尚未回覆。

此外,記者在靈山村第二街61號發現,一間建於官地的寮屋,結構同樣是石屎建成,但外鋪鐵片,大有假扮鐵片寮屋之嫌。地政總署表示,此屋雖持有寮屋登記,但證實未經批准重建,已去信要求糾正,否則,會考慮將此屋即時清拆。

北區區議員羅世恩表示,在區內從未見過這麼大的寮屋,估計該「假寮屋」可容納30至40人居住,一旦發生火警,後果會相當嚴重,並擔心所產生的污水會污染附近環境。



假寮屋.jpg
發表於 2013-7-9 23:36:39 | 顯示全部樓層
地署﹕已發警告信 租戶﹕未收過

不過,上述多名租客均表示,未收過地政總署的警告信。

以往我地信政府講實話, 現在發覺政府為求推搪, 不惜說謊掩人耳目.
地政總署做事不力, 經報紙揭發後, 也不求依法辦理. 實在令人覺得這個是什麼樣政府?
丁屋僭建話會依法處理, 又不見執法. 為何有這麼樣的政府呢?
發表於 2013-7-10 11:27:41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13-7-10 11:40:08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哥, 你牽頭, 唔交稅, 我跟你
發表於 2013-7-10 15:00:59 | 顯示全部樓層
唔交稅
民不能與官鬥, 有兩個口.
官不能與富鬥, 有五把口.
發表於 2013-7-10 15:38:34 | 顯示全部樓層
丁一一 发表于 2013-7-10 11:40
大哥, 你牽頭, 唔交稅, 我跟你

公民抗命是對自己負責,不要跟人,也不用人家牽頭。

反而,值得反思,我地 D 稅金去了哪,用得如何?
發表於 2013-7-10 22:07:34 | 顯示全部樓層
要好似戴教授咁, 招集多人齊齊唔交稅先至可以叫公民抗命.
否則政府話你走稅釘契, 彩你都傻. (前面加政府兩字, 唔好誤解).
小妹支持.
發表於 2013-7-10 23:07:3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地税銀去咗外判商,庸官在寫字樓歎冷氣,印印脚
發表於 2013-7-11 12:27:16 | 顯示全部樓層
花得不明不白
但不依時交會罰附加費
發表於 2013-7-11 14:37:04 | 顯示全部樓層
standbyme 发表于 2013-7-11 12:27
花得不明不白
但不依時交會罰附加費

老實講,我已經交了兩年的附加費。雖然是罰些少錢,但要表達我的立場同不滿。

除了附加費及原本的稅金外,也附上投訴信,以表達我的立場。

註:大家不用跟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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