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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災難 - 「簡體字」與「繁體字」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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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23:37: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內地教育部前日公布研製新版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並進行公眾諮詢。新版的《通用規範漢字表》研製歷時八年,收錄了八千三百個字,較二十年前公布的用字表,增加一千三百字。新增的繁體字只有「剋、鍾、蘋、噁、濛、硃」六個。教育部專家表示,恢復這六個繁體字,據他們所講是應用上的需要。如「鍾」與「鐘」在姓氏上本屬兩個不同姓氏,「蘋」在很多植物領域都不同於「苹」,「硃」在化學成分上其他字都代替不了,這與堅持簡化漢字的基本政策並不矛盾。但專家表示,不會全面恢復繁體字。唉,這真是白白浪費了替中國文字撥亂反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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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心」豈成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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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字,正確應稱為「正體字」。自從中共推行「簡體字」,便稱傳統字體為「繁體」。其實簡化字,可追溯至民國初期,不過只是有限度更改。但自四九年大陸易手後,中共繼續深化推行簡體字,簡化字體成為政治任務,期以突出新中國之新。另一目的是為了增加國民的識字率、減低文盲人口,但事實證明,簡體字無法減低文盲人口,卻破壞中國傳統文化傳承,令識簡體字者,難以讀懂以正體字書寫的中國古書。



  簡體字對中國文化的摧殘,罄竹難書。如愛字寫為「■」,愛沒有了心,何以成愛?姓蕭的和吹簫的,一律併為生肖的「肖」字,人家好地地姓蕭 ,被你變為不肖的肖,真是豈有此理。前後和皇后,一律寫成「后」。那麼,俗語一句:「寧為雞口,莫為牛後」,便變成「牛后」。難道是牛的皇后?牛頭不搭馬嘴是也。中華的華變成「华」,深邃的中華文明竟然被「化十」,頭「髮」淪為頭「发」,簡直不知所謂。



  香港和台灣    作為中國傳統優良文字保育基地,其實應該更積極保留和推廣正體字,但大陸書在港廉價售賣,在現實情況下,漸漸為內地同化。加上上至特區政府    ,下至民間,紛以接軌為由,連台灣的總統馬英九    ,也鼓吹「識繁書簡」,此等愚行,等同放棄文化話語權。簡體字已打開傳統中國文化缺口,市民身處醜劣字體迷霧而不自覺,紛紛以識簡為榮,此乃劣幣驅逐良幣的最佳例子。教育部發言人將這次《規範》比喻為繼秦始皇    統一六國文字、書同文後的壯舉。這是否大言不慚?
 樓主| 發表於 2011-2-24 23:39:19 | 顯示全部樓層
馬總統:兩岸可推動「識正書簡」 書寫可用簡體字

馬英九總統9日上午在接見「駐美中華總會館暨北加州中華會館負責人回國訪問團」時表示,對於海外長期以來就正體字跟簡體字的爭議,未來兩岸可以推動「識正書簡」,認識正體字,書寫時則可以用簡體字,這樣才能保存中華文化。

馬總統說,政府一向非常重視僑界教育,面對正體字與簡體字的爭議,我們認為正體字代表我們中華文化原來的特色非常重要,但大陸因為採用簡體字,他們有些看不懂。

馬總統說,我們希望將來兩岸在這方面也能達成協議,我們建議的方式是叫做「識正書簡」,「識正」就是認識正體字,但要書寫的話,可以寫簡體字,印刷體盡量用正體字,這樣才能跟中華文化的古籍接軌。

此外,馬總統也表示,兩岸關係改善也延伸到國際社會,他所推動的外交休兵,不是外交休息也不是外交休克,而是不要跟中國大陸在爭取邦交國上進行無意義的惡鬥,這樣反而會使雙方國際形象受到影響

馬總統說,希望兩岸僑界也能休兵,過去兩岸對立難免反應到僑社,希望未來大家不必像過去一樣爭個你死我活。
發表於 2011-2-26 01:17:33 | 顯示全部樓層
贊同.  中華文化下一代又会知幾多?
發表於 2011-2-26 01:19:31 | 顯示全部樓層
DOUGWONG 发表于 2011-2-26 01:17
贊同.  中華文化下一代又会知幾多?

是會, 不是会啊! 大大哥
發表於 2011-2-26 01:35:13 | 顯示全部樓層
会,学,与,可接受。反代飯,肖代蕭,泳代詠,不可
 樓主| 發表於 2011-2-26 12:37:25 | 顯示全部樓層
DOUGWONG 发表于 2011-2-26 01:17
贊同.  中華文化下一代又会知幾多?

當代香港的中文課程簡直「慘不忍睹」,已缺少了分析與欣賞。純粹著重實用。
發表於 2011-2-27 13:31:43 | 顯示全部樓層
Teresa 发表于 2011-2-26 01:35
会,学,与,可接受。反代飯,肖代蕭,泳代詠,不可


請問, 接受與不可接受簡體字的標準, 是如何的定義?
發表於 2011-2-27 19:29:29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那字有它自己的解釋,意思,絕不可以代用(茶餐廳或本上文化除外)。哥哥有朋友性肖,但住住給我們本土港人以為性蕭;而我那些蕭性朋友,100%不高興他們的回鄉証全是寫性“肖”,而肖字有其本來解釋。反與飯更不能混為一談…港女孩子名字有“詠”者,在回鄉証上均被寫成“泳”…手寫板兔变免,看門口变看問口,可以接受小女子才疏学淺,以上只是口痕之作,大哥如有興趣深入探討,當然要找那德高望重高人來解話吧:)
發表於 2011-2-27 20:16:58 | 顯示全部樓層
Teresa 发表于 2011-2-27 19:29
如果那字有它自己的解釋,意思,絕不可以代用(茶餐廳或本上文化除外)。哥哥有朋友性肖,但住住給我們本土 ...

相信只是純個人意見,不是正統文化所謂接受不接受吧!
 樓主| 發表於 2011-2-27 22:52:40 | 顯示全部樓層
Disc_Jockey 发表于 2011-2-27 13:31
請問, 接受與不可接受簡體字的標準, 是如何的定義?

由於個人出於熱愛中華文化,對於文字的標準可能比較高。

但心中一個簡易的標準,就是傳統書法中,可接受的簡化字(草行),那應該也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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