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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涉境外電信詐騙在中國被判刑,再引「被送中」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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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2 23:46: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根據中國媒體報道,29名涉及電信詐騙、在2016年後陸續由西班牙押解到大陸的台灣人,周四(12月31日)被裁定「詐騙」成立,分別判處4年半至14年徒刑,並處以罰款。

據報道,由於被西班牙引渡到中國的台灣籍嫌犯高達200多人,此次判決只是開始。

台灣大陸委員會(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同日表示,台灣還在持續了解相關案情。但對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處理,台灣主張應透過各方合作,共同打擊犯罪,並將涉案台人帶回台灣依法偵訊及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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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警方在2016年12月所採取的行動得到了中國警方的合作

台灣欺詐嫌犯「被送中」
北京市一當地法院稱,台灣籍被告在2016年6月至12月於西班牙組建犯罪集團,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冒充出入境管理局及公安局人員,先後騙取14人共人民幣617萬元。

根據當年媒體報道,此事發生在2016年,當時中國公安調查發現,在西班牙境內有電信網路詐騙據點,目標針對中國民眾。因此,中國與西班牙警方合作,展開代號「長城行動」,在西班亞馬德里及巴塞隆納等地逮捕了237名嫌犯,其中台灣籍嫌犯218名,涉案金額達約1.2億元人民幣(1840萬美元)。

中國並於2017年1月,依據2005年與西班簽署的引渡條約,向西班牙外交部遞交引渡請求書,經過2年多庭審程序,西班牙國家法院同意將全部嫌犯,包含台籍嫌犯陸續引渡到中國,引起台灣政府抗議。

2018年5月,當西班牙開始將台籍嫌犯引渡到中國時,台灣外交部曾表達嚴正關切與強烈遺憾。同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OHCHR)當時也稱,這些被遣送的嫌犯遭控詐欺,在中國可能有遭酷刑、不當對待或遭判死刑的危險,呼籲西班牙政府停止將台灣籍、中國籍人士涉案人士引渡中國。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詐騙公私財物,重者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最高刑罰並不涉及死刑。

2019年6月,西班牙繼續引渡94名台籍嫌犯至中國審判。當時,台灣駐西班牙代表處發表聲明,指出西班牙在2019年初質疑被中國通緝的加拿大人是否會在中國受到公平待遇,但現在卻將台人引渡至中國,立場矛盾。

不過,中國國台辦則回應稱,中國「將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受到兩岸同胞的肯定與認同,中國絶不容許任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國籍管轄原則
事實上,在西班牙案件不久前,也就是2016年4月,非洲肯尼亞(台譯肯亞)才將37多位台灣電信詐欺嫌犯遣送到中國受審,引起台灣社會輿論熱議。

台灣政府當時對此向肯尼亞及中國分別表示抗議,但國台辦公回應稱,「歡迎台灣組團到中國了解在肯尼亞涉及對中國民眾電信詐騙案之台灣人案情,但安排探視則有困難。」

台灣在抗議肯尼亞將台籍疑犯遣返大陸時,提及「國籍管轄原則」。該原則是指一國對自己在外地觸犯法律的公民享有司法管轄權。

在西班牙的案例中,台灣當局認為疑犯都是持台灣護照,所以他們應該回到台灣接受法律審判。肯尼亞將37名台灣人遣返中國大陸之際,當地內政部發言人指該國跟台灣沒有外交關係,並指台灣政府應自行與中國方面交涉,因為那「不是肯尼亞的問題」。

而報道亦顯示,中國政府在許多案件中都有主動參與,甚至與當地執法部門採取聯合行動。中國公安局曾經至少派員至西班牙和馬來西亞,分別協助兩地警方搗破針對中國大陸和香港的詐騙集團。

台灣人參與詐騙
詐騙集團多數首腦近十年將犯罪主機與人手轉向大陸或其他科技較不發達國家,詐騙經驗也開始「外移」,成為「犯罪主腦在台灣、受害者在大陸、犯罪地卻在第三國」的特殊情形。

因此,對經常轉換詐騙電話基站的「集團」也就是中國俗稱「團伙」的歹徒而言,在調度人員上,台灣人因為護照可以通行上百個國家地區,十分受重用。因為他們是使用經過多個不同國家服務器撥打語音電話或發送簡訊的方式進行詐騙,因此多數詐騙集團會在多個國家之間移動,降低被查到發送地點之可能性。

台灣中央警察大學副教授,專長資訊犯罪與安全的高大宇曾向BBC中文表示,2006年台灣電信詐騙最猖獗。台灣當局近年加強電信業者責任與不斷翻新追蹤系統,犯罪分子有所收斂。

此外,台灣檢察官餘佳恩則投書台媒「報導者」說,台灣人不只是參與組織針對中國大陸的詐騙集團,在台灣透過網路賭博、詐欺進而洗錢的犯罪早已完整產業化。他又稱,台灣許多人,特別是低薪族以及欠債者,都甘願冒風險參與電信及網路詐騙犯罪, 這種情形十分嚴重。這也不僅毀害台灣名聲,並掏空台灣未來正當產業發展的競爭力。

點評

请看t.cn/A6wly59Y(网址) 肺炎,最新消息 ,国内和国外不一样的报道.海外更真实...... git.io/gjjjj (网址)  發表於 2021-1-3 03:56
 樓主| 發表於 2021-1-2 23:52:16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國新冠疫苗上市、公民記者被囚、英歐協議及更多本周...

2020年最後一周,中國當局批准一家當地公司研發的新冠肺炎疫苗上市,連同歐美多種已經獲許可的疫苗,讓世界結束新冠肺炎疫情邁進一步,但中國當局在同一星期把一名在武漢封城期間紀錄當地社區和醫院狀況的記者判囚,罪名是「尋釁滋事」。

國際方面,英國和歐盟達成英國脫歐後的貿易協議,雙方正式分手;歐盟在另一邊又與中國達成商業投資協議,給美國候任總統拜登上台後的歐美同盟關係增加陰影。

剛剛過去的一周,BBC中文網以下新聞內容受到讀者的關注。如果你錯過了它們,BBC中文帶你一一回顧。

中國首度正式批准新冠疫苗上市,意味著大規模接種可能迅速展開。

中國國家藥監局已批准國藥集團(Sinopharm)旗下的一款新冠病毒滅活疫苗上市。這是中國首個正式獲批上市的新冠疫苗,意味著大規模接種可能迅速展開。此前,阿聯酋和巴林也給予了這款中國國企開發的兩劑型疫苗綠燈。

在獲批前一天,國藥集團中國生物北京公司12月30日剛剛公布了該疫苗的三期臨牀試驗的階段性分析數據,稱保護效力為79.34%。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中國有五款疫苗進入三期臨牀試驗。除了已獲批上市的國藥集團的這款疫苗,還有軍事科學院與康希諾的腺病毒載體疫苗、中科院微生物所與安徽智飛的重組蛋白疫苗,以及國藥集團的另一款疫苗, 由其武漢生物所研發。

武漢疫情記錄者張展:「我無法後退,因為這個國家不能後退」

在武漢首次報告新冠疫情即將一週年之際,上海浦東新區的一家法院12月28日開庭審理中國公民記者張展「炒作疫情」案,並判其入獄4年。這名37歲的前律師曾在去年年初武漢封城期間進入該城市,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多段視頻,包括記錄醫院和社區等地場景的片段。去年5月,她突然停止更新視頻。

隨後,當局承認已對其拘捕並指控她涉嫌「尋釁滋事」。張展是武漢疫情期間湧現的公民記者中首個受到公開審判的。從去年2月至今,至少有三名公民記者在武漢失蹤。

同一星期,去年八月嘗試偷渡到台灣的12名港人被中國大陸當局截獲的事件有新進展,12人中10人被判囚由七個月到三年不等。其餘兩人因為犯案時尚未成年,當局決定不起訴他們。他們的家人和香港民主派人士批評,中國法院拒絶讓被告人家屬指派的律師為他們辯護,又拒絶公開審訊,形容這是一場「不公平」的審訊。

另外在香港,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以及一項「欺詐罪」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早前申請等候審訊期間保釋獲得高院批准,特區政府不服決定並提出上訴,香港終審法院受理上訴申請,黎智英暫時需要再度還押,預計2月初再訊。

歐盟和中國2020年歲末達成談判已久的商業投資協議,給美國候任總統拜登上台後的歐美同盟關係增加陰影。

中歐有關投資協議的談判長達7年,因一系列問題而僵持多年未定,其中包括歐美相對一致的勞工人權保護等問題。但正如歐盟官員們表示的那樣,中美之間日益緊張的貿易關係可能改變了中國在一些問題上的立場。

評論人士認為,中歐簽署商業投資協議,從戰略上提升了雙方經濟合作發展的水平,並具有國際政治意義。

英國脫歐長跑結束。英、歐在2020年聖誕夜(平安夜)前最後一刻,也是在脫歐過渡期結束前大約一星期的時候,終於達成包括脫歐後雙邊貿易協定在內的一攬子協議,避免了硬脫歐。

這標誌著英國與歐盟的關係展開全新的一頁。從全民公投到過渡期截止,前後四年半,長跑的接力棒先後在三任英國首相、兩任歐盟理事會主席手中傳遞。

英國和歐盟自二戰結束以來70年關係剪不斷理還亂,現在進入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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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荒地老的北極圈一個半島上,永凍土原上出現了好些巨大的瘡疤,瘡疤深處爆發出來的不測之物,讓科學家憂心不已。

這是一場突如其來的爆炸,隨後在冰凍的原野上留下了一個內壁粗糙不規則的環形深坑大洞。

在這個環形大坑洞的外側邊緣是混雜著碎冰和永久凍土泥塊的灰色土堆。坑緣四周剛剛出土的植物,根部有燒焦的痕跡。這讓我們知道西伯利亞北極中部的這個大坑洞形成時爆發的力量相當之猛烈。
 樓主| 發表於 2021-1-3 00:05:12 | 顯示全部樓層

滙豐取消許智峯一家信用卡 沒收盈餘 許回覆:滙豐卡以外...

流亡英國的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早在其個人社交平台指控滙豐銀行(005)以「商業決定」取消他及其家人的信用卡、侵吞盈餘,狠批滙豐自行作政治決定,協助政權打擊反對聲音,做法完全無法律基礎。

本報透過訊息向許智峯提問,查詢滙豐信用卡被取消後,有沒有再發現其他銀行持卡,如恒生或中銀或其他銀發卡也有相同問題?他回應時僅稱滙豐卡受影響。許補充,現時在英國當地有申請其他外資銀行信用卡業務,取消信用卡暫時對生活並沒有構成很大問題。

許智峯早前已透露,他的信用卡被停用,無法在英國當地使用,甚至連有關信用卡的資料都在網上銀行戶口消失。他今早指已獲滙豐證實他及家人所有滙豐信用卡已經被銀行沒通知下單方面取消,原因是銀行的「商業決定」。

他強調政府曾公開說警方從沒要求滙豐取消其戶口,因此相信這是滙豐自行作的政治決定,「旨在協助政權打擊反對聲音,做法完全無法律基礎。」

由於他及其家人信用卡因為消費退款關係,帳戶擁有數萬港元盈餘,屬私有財產,但現在被滙豐「非法侵吞」,而且沒有提供任何解釋,行為猶如強盜。

他嚴正要求滙豐公開交代事件,並要求監管機構作出調查,他正考慮作其他國際上的跟進行動。本報正就事件向滙豐查詢。

滙豐發言人回應表示:「我們重申不能評論相關賬戶的事宜。無論在哪個市場營運,包括這個案的處理,我們都必須符合當地的法律法規。有關個案的情況請向相關執法機構查詢。」

已辭任立法會議員的許智峯,去年12月初遠赴丹麥訪問,後來他的父母、妻兒亦離港,原本否認流亡的他,最後在12月3日透過民主黨發出聲明,表示將退出民主黨並流亡海外。及後香港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洗黑錢罪名追查許智峯,指控他涉挪用透過網上眾籌取得的數百萬元存款,並凍結他及其家人包括滙豐等最少5個戶口,涉及約85萬港元。許智峯批警方及滙豐政治打壓,任意用《港區國安法》凍結市民資產,強調網上眾籌資金存放在律師樓戶口,並已公開核數報告,他形容此事嚴重打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體系的可信性。許智峯及其家人的滙豐銀行戶口後來短暫獲解凍,他們已將積蓄轉帳往安全地方,而滙豐就事件至今只曾回應稱「相關事實被歪曲」,但沒有詳加說明。
 樓主| 發表於 2021-1-3 00:07:18 | 顯示全部樓層

12港人送中︱官派律師指或有視像探訪但不提供細節 鄒家...

一直協助12港人家屬的鄒家成指出,大部份家屬因內地司法制度不公和缺乏透明度,看不到上訴成功機會,甚至擔心服刑完結,上訴也未有下文,故大部份家屬傾向不上訴。他又指,部份官派律師向家屬指有視像探訪安排,但沒提供任何細節:「官派律師80%玩失蹤,20% hea家屬。」

引述家屬指大部份傾向親人服刑不上訴
12個人中,10人在內地刑期塵埃落定,鄒家成透露大部份家屬希望10人一旦開始服刑,便可探監,與闊別4個多月的親人見面:「大部份家屬嘅都係傾向(親人)服刑、不作上訴……因為內地司法體系睇唔到上訴後嘅法律嘅保障,亦唔會覺得可以減刑,家屬亦唔想搞呢啲行政嘢,覺得好煩,唔知搞幾耐,可能覺得坐完(監),都仲未搞掂上訴,而且內地司法一來不公平,二來好反覆、冇透明資訊,令大家唔想上訴。」

但鄒家成指,現時由官派律師提供的探監資訊極混亂,例如家屬拿着香港的武肺檢測報告到深圳的安排:「嗰份報告係點樣處理,呢啲已經唔清晰。」

「問佢哋當事人夠唔夠衫,佢哋都唔答」
鄒家成又透露,有官派律師向家屬透露有視像探訪安排,但卻沒有任何詳情:「到底要家屬去咗深圳,先有呢啲視像方式,定係香港都已經可以做到視像探訪呢?」他指,有家屬決定先到深圳,先完成14日檢疫,為隨時親身探監、或在內地進行視像探訪做好兩手準備。

鄒家成批評這班公務員出身的官派律師,在整件案中完全不負責任。他指,平日家屬向官派律師提問案件情況、探訪安排,對方也「唔應機」:「家屬問乜嘢,佢哋唔係好應,所以問好多家屬同官派律師嘅溝通,唔係溝通。(問十次,覆一次?)可能係更差。」

他指,有家屬在判刑後不斷追問官派律師探訪的安排,「好想知道阿仔而家個情況」,但不獲回覆:「例如問佢哋當事人夠唔夠衫,呢啲佢哋都唔答,呢班官派律師80%玩失蹤,然後20% hea家屬。」

保安局:駐內地辦事處不會安排探視
保安局發言人指,根據內地法律,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按照規定申請會見親屬。特區政府正了解相關的安排,並會適時將有關資訊通知求助家屬,駐內地辦事處不會安排探視或陪同親友探望。
 樓主| 發表於 2021-1-3 00:12:47 | 顯示全部樓層

12港人送中|鄧棨然判3年喬映瑜判2年 李宇軒等囚7個月 中...

12名香港青年涉潛逃台灣期間遭內地公安截獲,秘密扣押逾4個月後,周一(28日)於深圳鹽田法院審結。法院今早10時半宣判,鄧棨然判3年、喬映瑜判2年、李宇軒等判7個月。兩名涉及刑事案在內地海域被捕時未成年的港人廖子文及黃臨福,今早約11時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之後去天水圍警署。據悉,因疫情關係,兩人將送往隔離營,隨後會就在港涉及的案件上庭。


今早法院外多架公安車和多名警員戒備。鹽田法院公佈,對鄧棨然等10人組織偷越邊境、偷越邊境案公開宣判,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處鄧棨然入獄三年,罰款二萬元人民幣(下同),判處喬映瑜判囚二年,罰款一萬五千元;以偷越邊境罪判處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判囚七個月,罰款一萬元。


法院通告透露案情指,2020年8月,鄧棨然、喬映瑜根據他人安排,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並由鄧棨然購買偷渡船隻。8月23日凌晨,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聯絡鄭子豪、張銘裕、張俊富、嚴文謙、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以及廖子文、黃臨福(按不起訴處理),在西貢布袋澳碼頭會合,共同乘坐鄧棨然駕駛的船隻,企圖偷渡台灣。8時許,偷渡船隻在廣東省管轄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獲,鄧棨然等人被拘留,同年9月30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法院認為,鄧棨然、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人數眾多,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違反邊境管理法規,結夥偷越邊境,情節嚴重,已構成偷越邊境罪。歸案後,鄧棨然等10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表示認罪認罰。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以及各被告人和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鄧棨然、喬映瑜是受他人組織實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為從犯,可減輕處罰,鄭子豪等8人可從輕處罰。律師認為,這意味着案件中有主謀,「一般來講,內地法院如果沒有抓主犯,一般不會認定有從犯的,他們可能掌握了比較充份的證據」,因此不排除香港警方會繼續尋找主犯,或是將資料通報港警。


法院又透露,除香港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外,跟日前庭審一樣,有被告人「家屬」旁聽案件的公開宣判。


黃臨福、廖子文不被起訴

深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通告,對自願認罪認罰的未成年的黃臨福、犯罪時未成年的廖子文,以偷越邊境罪作出不起訴決定。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隨後再發出通告指,黃臨福及廖子文今日已被遣送出境。兩人已被送往天水圍警署,稍後會送往隔離營。

前日,法院原稱以視像方式開審,閉門聆訊,下午卻改稱案件依法公開審理,惟法院職員後來表示,當日旁聽席已滿,多國亦派代表到法院,但不准進入。至傍晚6時半,法院宣佈會擇期宣判,更指有「家屬」旁聽,但家屬稱沒有人能夠到庭旁聽。

歐盟表明關注事件,指審判並非公開進行,外交代表和家庭不能聽審,各被告亦不能選擇代表律師,呼籲中國當局確保程序公義和正當法律程序,立即釋放12人。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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