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件中10名被告今早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判刑,10名認罪被告分別判囚7個月至3年。一直協助12港人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指,暫時未聞有家屬有上訴意願,「(因為)成件事(審判)從來冇道理可以講」,又指中共一邊重囚一邊放人是慣常伎倆,「一啖砂糖一啖屎」。家屬之一的李子賢父親回覆《蘋果》時明言,對判刑坦言感到無奈,但形容是「預咗」,表明會在了解程序後到內地要求探望親人。保安局被問到會否協助被囚港人申請回港服刑時,則回覆指目前「並無法律依據,安排在內地服刑的香港人士,返回香港繼續服刑。」
一直協助12港人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指,暫時未聞有家屬有上訴意願。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今早判刑,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被判囚3年及2年;涉嫌偷越邊境罪的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則判囚7個月。
案情指鄧棨然駕船 12人布袋澳出海圖偷渡台灣法院在判決中披露案情,指鄧棨然、喬映瑜根據他人安排,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並由鄧棨然購買偷渡船隻,8月23日淩晨,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聯繫鄭子豪、張銘裕、張俊富、嚴文謙、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以及獲不起訴處理的廖子文、黃臨福,在香港西貢布袋澳碼頭會合,共同乘坐鄧棨然駕駛的船隻,企圖偷渡台灣。
當日8時許,偷渡船隻在廣東省管轄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獲,鄧棨然等人被依法拘留,至9月30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法院認為,鄧棨然、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人數眾多,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違反邊境管理法規,結夥偷越邊境,情節嚴重,則構成偷越邊境罪,又指鄧棨然等10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表示認罪認罰」。 法院稱,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以及各被告人和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鄧棨然、喬映瑜是受他人組織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屬從犯,可依法減輕處罰,鄭子豪等8人可依法從輕處罰。
「上訴得嚟,你知國內啲嘢,費事佢有變」家屬委託律師按刑期計算,估計被判囚7個月的8人可於明年3月24日回港。李子賢父親接受《蘋果》查詢表示,兒子被判囚7個月,比他及律師估計多1個月。他坦言對判刑感到無奈,又形容「冇計」,稱「預咗」有一定刑期,早有心理準備兒子不會即時獲釋,個人不傾向為兒子上訴,「上訴得嚟,你知國內啲嘢,費事佢有變添」。 李父稱,案件終於審結並有確實刑期,家人也較為安定,希望不會出現加控其他罪名等變數。他已決定會到內地要求探望兒子,相信其他家屬也會同行,但有待進一步了解宣判後的安排,例如10人會被囚於甚麼地方,如何申請探望等。他指,兒子的官派律師尚未聯絡自己,他會向對方查詢後續程序及安排。 對於12港人案中另外兩名未成年廖子文及黃臨福獲不起訴,並移交香港警方,李父稱為他們感到高興,認為二人至少能回港,相信其家人能盡快探望二人,也能直接了解12港人在看守所的情況。
李宇軒妹斥虛假審訊被判囚7個月的李宇軒,其妹妹Beatrice回覆《蘋果》查詢時批評,內地司法制度不透明,今次的裁決沒有甚麼意義可言。她指,中國的「定罪率如99%」,在未能知道案件和審訊內容下,根本無從評論有關定罪,「我們記着他們(12人)出席坐滿傀儡的虛假審訊前,與世界、家屬和律師斷絕聯繫」。 她並指,任何人也知道,12人要被當局逼認罪,為的就是要減輕刑罰。她希望國際社會能關注被指「組織」今次偷渡、被判逾年刑期的喬映瑜和鄧棨然,當中喬被指患有抑鬱症,情況令人關注。
家屬批港府將12人「送中」受冤獄部份家屬亦透過12港人關注組發放錄音回應,批評案件是港府在背後將12人「送中」,認為家人判刑屬冤枉,其中鄭子豪父親提到,事發當日港府疑派出飛機隨行,故認為12人被判坐監為冤獄,「大陸無論判一日或者七個月,每一日都係冤枉㗎」。 多名家屬也稱希望到內地探望在囚親人,黃偉然母親表示,希望內地當局盡快通知探訪程序、須知等,「香港政府我就唔會期望任何嘢」。李子賢母親則指今次判刑比其預期「多咗」,指兩名未成年涉案港人今日獲移交回港,原以為兒子也可即時回港。她同樣希望內地當局提供明確探監時間、地點,「清楚啲一個月可以探幾多次,一次探幾多分鐘」,以及希望內地可放寬隔離14天的安排。 案件中被指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喬映瑜,其家人批評內地宣稱有家屬到庭聽審,促請當局公開聽審家屬名單。
鄧棨然弟指刑期高過預期感難受另一被判較長刑期的鄧棨然的弟弟回覆《蘋果》指,家人早前預算哥哥或判囚2年,已作最壞情況的心理準備,但最終刑期仍高過預期,「雖然有定最壞打算,但收到呢個結果都係好難受」。 他稱,家人都希望可到內地探望哥哥,但由於尚未了解探訪安排的相關資訊,也不知道哥哥會否被調離看守所、到其他監獄服刑,故目前只能做定準備,若有進一步資訊後就可啟程。
家屬未有意上訴一直協助12港人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回應指,對於內地當局突然移交兩名涉案未成年港人回港,而另外10人判刑,其中8名被控偷越邊境的港人的刑期與預期中相若,但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的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被判3及2年。他形容是中共慣用伎倆:「一啖砂糖一啖屎,有啲判得好重」,但難以估計中共背後的政治盤算。 被問及各人的判刑時,他指內地法院所指鄧及喬所涉情節算不上是「組織」,內地檢察機關都指二人受指使,故二人的判刑並不合理。朱稱,暫時沒有家屬表達有意上訴,「成件事從來冇道理可以講,上訴都唔知點上訴,因為接觸唔到當事人」,相信家屬提出上訴機會較細。
涂謹申:政治判決另一有份協助家屬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正了解廖子文及黃臨福的情況,其家屬應有接觸二人。被問到10人今被判刑,涂稱,12港人至今無法自行找律師,僅獲官派律師,無法獲取家屬委託律師的法律意見,作最好的辯護,在此前提下任何判決都不合埋。 他批評,整件案件都是走政治程序,判決亦是政治判決,「唔相信(內地)行法治,甚至依法治國都做唔到」,他直斥特區政府沒有向內地反映12港人家屬意願,「特區政府對香港人唔住」。
關注組稱代表律師警署見兩未成年港人遭阻撓12港人中,兩名未成年港青今日被移交香港警方,12港人關注組晚上發聲明指,香港代表律師在警署內亦被多番阻撓,直指「警方更曾一度要求律師必須由家屬在場核實身份,才可會見當事人」,批評警方「做法與鹽田看守所無異」。 12港人一直只獲官派律師代表,但關注組指,喬映瑜家人形容所謂的官派律師一直如同失蹤,從無回覆電話及訊息:「除開庭日子無告知家屬外,判刑至今電話一直關機,即使打去律師樓亦否認有接此案。」 聲明稱,12港人不能自由選擇律師代表,秘密拘留期間的人身安全及通訊權利得不到保障,官派律師隱瞞身份及案件訊息,聲稱「公開審訊」卻只有中共自己人可出席;案件審結,卻不見判決書,整個司法過程完全是一場鬧劇。關注組指,會持續關注12人情況。
保安局拒協助被囚港人申回港服刑保安局發言人晚上回覆《蘋果》查詢時指,內地機關已按其法制處理案件,特區政府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司法及懲處制度。該發言人指,根據現行內地法律,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按照規定申請會見親屬或監護人,「按照一貫做法,駐內地辦事處為在內地被拘留的港人或家人提供協助時,會按要求提供適切的意見及資訊,但不會安排探視或陪同親友探望」。該發言人又指,家屬如有求助,可繼續與入境處聯絡及進行會面,入境處及駐粵辦亦會繼續按機制協助家屬的書面訴求轉交內地機關。 若今日被囚港人希望申請回港服刑,保安局會否提供協助?該發言人指,現時香港法例第513章《移交被判刑人士條例》只適用於香港特區與海外地區,以及香港特區與澳門特區之間的移交被判刑人士事宜,該法例的適用範圍並不包括內地,「目前,我們並無法律依據,安排在內地服刑的香港人士,返回香港繼續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