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被指於去年6.21參與包圍警總,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周庭早前已承認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黃之鋒及林朗彥則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原定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惟黃與林在取得法律意見後,今選擇承認部份罪名,而周庭亦確認早前的認罪答辯。法庭定於下月2日判刑,各人須還柙,而裁判官沒為三人索取任何判刑前報告。
黃之鋒步入囚室之前大叫:「各位頂住,加油,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繼續努力!」 案件由裁判官王詩麗處理。黃之鋒及周庭皆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林朗彥則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 林朗彥與黃之鋒步入荔枝角收柙所黃之鋒(24歲)、林朗彥(26歲)及周庭(23歲)共同面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三人於去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或繼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三人認罪。 黃另面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同日在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正門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亦認罪。
至於另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則指黃之鋒和周庭同日在灣仔警總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周庭早前已認罪;而黃之鋒則不認罪,控方同意不提證供起訴。
黃之鋒、林朗彥、周庭
庭上播放近一小時有關案發情況的片段,包括新聞直播顯示有示威者將水馬搬出添美道及夏慤道。黃之鋒用擴音機呼籲大家包圍警察總部,並高呼「撤回送中,不是暴動」、「我們沒有暴動,我們不是暴徒」等口號;另外亦拍攝到黃之鋒與林朗彥邊行邊用咪,指速龍警員在行動中移除警員編號,呼籲大家包圍警總,要求撤回暴動定義、警員停止濫捕示威者等。
有片段顯示,黃之鋒在警總外持咪稱:「我哋堵塞所有出入口,好唔好?」並呼籲示威者叫更多朋友到場支援,要求盧偉聰下來問責對話,面對市民,多人和應。黃亦一度指揮群眾讓開空間,讓救護員送走不適人士。 其後黃、林、周三人身處警總外。片段中示威者在警方防線前架設路障,又在警總外架設鐵馬,警員未有阻止。及後警方談判專家現身,群眾大喝倒彩。談判專家在二樓平台持咪要求樓下示威人士合作,重開道路。 現場人士情緒高漲,黃之鋒則持咪回應談判專家,指他如皇帝出巡望住蟻民般談判,稱政府對200萬人遊行視若無睹,市民唯一認可的警方談判專家是盧偉聰,並改為高呼「釋放盧偉聰」、「開門」等口號。
黃之鋒於6.21示威者包圍警總時發言。
黃之鋒又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指行動是完全是網民自發,以及重申行動目的。 入夜後人群仍繼續聚集,有人掟蛋及在警總門外噴漆。黃之鋒及朱凱迪持咪稱,知道市民對行動有不同討論,呼籲現場人士在晚上11時半用舉手方式讓市民決定去留。現場有人稱去留是個人決定,不必投票。 片段亦顯示警總外部份時間周庭在黃之鋒旁,並在談判專家講話時,協助舉起印有警暴相片。 控方播放的片段剪輯自多個來源,包括有線電視新聞、無綫新聞、now新聞、 網媒TMHK,以及警員用手機從大樓上拍攝的現場片段,以及警員用隨身錄影機拍攝的片段。另有片段的右上方被「打格仔」遮去logo。
指三人非法煽惑逾200名示威者案情指出,去年6月21日早上7時許,有大批示威者在金鐘立法會附近聚集,促請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至10時許,約100人用圍欄及雜物堵塞夏慤道,導致交通嚴重擠塞。至11時14分,包括三名被告在內的400人在夏慤道聚集,其間黃之鋒及林朗彥用大聲公煽動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周庭亦參與其中,眾人並一邊走向警總,一邊叫口號。其間有警員目擊,亦有公開影片拍到案發過程。 約11時半,約60人在警總車輛出入口集結包圍警車,黃之鋒在場帶領叫「包圍警察總部」、「向警察算賬」等口號,並指示包圍路線,揚言「無論正門定後門,都有我哋香港人」。周庭亦有叫口號。 控方指出,警方從未收到有關當日舉行集會的申請,警方亦無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三名被告非法煽惑逾200名示威者,無合理辯解而包圍警察總部。
黃之鋒Telegram信息內容詳列圍警總安排當日中午,數千名示威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佔領夏慤道及軍氣廠街等道路,並包圍警總。其間黃之鋒多次向示威者發出指示「包圍警總」等口號,示威者情緒高漲。周庭則在旁拿著大聲公及卡紙,並與示威者一同叫口號,又在警總外貼卡紙。 控方指,黃之鋒當日扮演領導角色,站在較高的位置,帶領叫口號,又呼籲示威者召喚更多朋友到場,要求與警務處處長對話交代速龍小隊沒有展示編號,以及要求停止濫捕示威者等,更呼籲現場示威者忽略警方的談判專家,打斷談判專家的發言。黃之鋒又要求現場示威者團結一致,並指示示威者各施其職,其間又指示示威者騰出空間,讓位予急救員。 控方及後讀出黃之鋒的Telegram的信息內容,提到黃於案發前一日發送信息予一名不知名人士X,提及翌日包圍警察總部的安排,並詳細列出時間表,包括8時半觀察金鐘佔領情況,預計有人嘗試佔據龍和道一帶;正午12時開始放風呼籲示威者由金鐘往夏慤道花園聚集;下午2時操往警察總部並包抄兩個出入口,包圍警察總部,並且進入報案室貼海報及貼相,及後則開投影機播放警暴片段等。 黃特別提到,若傍晚時示威者人數不多,將呼籲示威者返回金鐘,悼念6.15在金鐘墮樓逝世的梁凌杰,並謂「頭七夜晚最重要的是悼念死者」。控方指黃之鋒當日以領導角色帶領包圍行動,事後再向X發出信息,指幸好包圍行動直至深夜時均沒發生嚴重衝突,無人受傷或被捕,但已可達致包圍警總聚焦警察鎮壓的效果。 控方續指,警總當日多個出入口被堵塞,其間有人向警總掟雞蛋、塗鴉及毀壞閉路電視,嚴重影響交通,導致多個警方部門暫停運作,未能回應61宗向警察求助個案。而警總內警員及職員不能出入,其間有7名警員及8名餐廳職員不適送院。整場未經批准集結持續15小時,至6月22日凌晨3時始完結。 【案件編號:WKCC22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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