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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楊岳橋等12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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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7-31 00:05: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香港政府周四(7月30日)證實,12名民主派人士獲選舉主任通知,被取消9月香港立法會選舉的參選資格(在香港俗稱DQ)。這些候選人被質疑是否擁護香港《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國香港特區以及是否反對香港《國安法》。
被取消資格的人士包括本土派活動人士黃之鋒、袁嘉蔚、劉穎匡、香港「佔領中環」時期學運領袖、現任區議員岑敖暉、《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等人,亦包括公民黨的成員,現任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郭家麒等。
香港民主派形容這是歷來最大規模針對選舉的打壓,批評是以言入罪、政治審查候選人,亦無視了民主派舉辦的初選有超過60萬人投票的民意。
港府強調這是選舉主任依法審核報名的人,旨在確保選舉符合《基本法》,並非政治審查、限制自由、或剝奪參選權,不排除更多人會被取消資格。
香港中聯辦發言人表示,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認為有關決定是根據《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作出,理據充足,合法合規。發言人批評被取消資格的人言行突破法律底線,公開鼓吹「港獨自決」,乞求外部勢力制裁香港,干預香港事務,宣稱當選後將否決預算案等癱瘓政府,是劣跡斑斑,批評他們是為全面「攬炒」香港而來。
分析認為,反對香港《國安法》或聲言當選後否決財政預算案以迫使政府回應訴求,也成為被取消資格的指標,可能有更多民主派人士被取消參選資格,這項決定可能會觸發英美等外國政府擴大針對中國和香港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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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被取消資格的人士中包括不少年輕本土派人士。

為什麼被取消資格?
港府表示,12名獲提名人士不符合《立法會條例》規定而被取消資格,其他獲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會由選舉主任依法進行審核,不排除更多人被選舉主任決定提名無效,強調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港府聲明稱,「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憲制責任。支持香港獨立、以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進行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事務;原則上反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及將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在香港公布實施;表明意圖在確保於立法會佔多數後,行使立法會議員權力無差別地否決任何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任命、撥款申請及財政預算案,以逼使政府接受若干政治要求;及拒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憲制地位等行為的人士,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按照規定,一個人的參選資格會由選舉主任決定。根據選舉主任給予民主派人士的信件,他們參考這些人過往的言論來作出相關決定。其中,一些選舉主任明確指出,會以參選人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言行,衡量參選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程度。
針對黃之鋒的參選資格,選舉主任認為「香港眾志」解散是為了避免受香港《國安法》懲治,認為他仍然會以個人身份繼續推動「香港眾志」的政治議程,包括把「港獨」列入選項的「民主自決」,相信他沒有「真確地及誠意地意圖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黃之鋒多次表示自己會推動「國際戰線」,選舉主任認為這是他要求外國政府干預中國或香港內部事務的行為。
其他多名候選人亦因為反對《國安法》等理由被取消參選資格。
因為香港,中英關係正在發生長久的改變


民主派:政治審查
黃之鋒表示,此次是香港歷來選舉遇到的最大打壓,包括年輕進步派的人,也包括傳統溫和政黨。他表示,早前有60多萬人參加民主派的初選,但北京仍然無視這些人的民意。
「政權大規模取消參選資格的舉動,無異於選舉舞弊,國際社會對是次中共的舉動,定必看在眼內。同時間,這次取消資格(DQ)規模超出所有人的預計範圍,形勢確是嚴峻的。」
他強調他們會繼續抗爭,並與律師團隊決定後續。

香港公民黨批評選舉主任的決定是「欲加之罪何患無窮」,並稱「一國兩制」已不再存在。黨魁楊岳橋表示,如果公民黨過往追求民主、自由、人權的工作成為取消參選的理由,公民黨「與有榮焉」,他形容政治寒冬已經來臨,港人要沉著應對,不要放棄,不排除考慮再派人報名參選。
身在英國的香港民主派人士羅冠聰批評,港府正在消滅反對聲音,令人憤怒,呼籲國際社會要強硬回應,認為這是破壞了人民的政治權利。
一些歐美政府早前表示,會密切留意香港的立法會選舉。外界估計這個決定可能會加大了美英等國家對中國及香港實施的制裁。


 樓主| 發表於 2020-7-31 00:08:34 | 顯示全部樓層

香港《國安法》:安全警察拘捕四人 首次主動調查後執法...

香港警方拘捕四人,指控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是這部法規生效差不多一個月來,警方首次根據調查度主動作出拘捕。
香港警方新成立的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周三(7月29日)會見記者,透露警方當天在香港不同地方拘捕數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中與分裂國家相關的條文。
早前宣佈解散香港本部的團體學生動源在社交網站指,被捕人士是他們組織的前成員,包括前召集人鍾翰林。
當地媒體又指出,案件涉及一個名「創制獨立黨」的團體,上周才宣佈成立,聲言主張港獨,並會「以不設任何底線的抗爭模式驅逐中國殖民者」。

警方透露行動共拘捕四人,是首次經調查後就《國家安全法》作出行動。


首次主動執法
翻查紀錄,社交網站上一個名為「創制獨立黨」的專頁在去年5月設立,一直沒有公開文章,直至今年7月21日發出文章,表明主張香港獨立,又指該組織由已經完成學業的前學生動源成立,成員都不在香港。目前未知鍾翰林與「創制獨立黨」有什麼聯繫。
鍾翰林在2016年成立學生動源,明言要實現香港獨立,至今年香港《國家安全法》生效前夕,宣佈解散香港的成員,同時退出組織,但學生動源在香港以外的分部仍然運作。

學生動源的專頁在鍾翰林宣佈退出後,在7月中曾經發表文章,以美國分部成員會繼續向當地人宣揚香港獨立的主張,推動美國國會通過支持香港獨立和示威者的議案。
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交待案情時指出,按普通法原則,涉嫌干犯《國家安全法》的人只要作出宣告已成構成煽動罪行,而不需要證明是否真有煽動其他人作出分裂國家行為。
他又說《國家安全法》規定警方有管轄權調查聲稱在香港以外,作出分裂中國的行為。
李桂華之前在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工作,周三首次以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身份會見傳媒。

香港《國家安全法》7月1日生效首天,示威者不理會警方的反對,在香港多處聚集,以示對這部法律不滿。警方當天已經引用這部法律,拘捕多名被指持有寫著「香港獨立」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旗幟。
但這次是警方首次經調查後,引用《國家安全法》作出的拘捕。
香港媒體引述法律意見認為,當地警方目前仍然需要按舊有規例,最多扣留各人48小時,同時容許各人會見律師。他們在48小時後如果仍然未獲得釋放,可以申請保釋,但《國家安全法》有規定,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捕者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否則不予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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