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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警性暴吳傲雪踢保 挺身指控後被恐嚇輪姦 千字信諫林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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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7 01:24: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8.31因非法集結罪被捕後疑遭警察性暴的中大女學生吳傲雪,今日(6日)下午到葵涌警署成功「踢保」,並透露早前收到簡體字恐嚇短訊,另有人恐嚇會輪姦她。她抵達警署前,在Facebook發表《吳傲雪致香港特首的公開信》,指每當回想起8月31日至9月2日共44小時被拘留的經歷,「那場面、那廣播、那黑暗,我很害怕,但只要我一想到其他比我遭遇更惡劣的市民,我知道我絕不能放棄他們、絕不能選擇沉默」,決定向特首林鄭月娥發信。吳重申,不信任現有的監警會及申訴機制,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吳傲雪除到警署成功「踢保」,亦就早前收到滋擾訊息及恐嚇信報案,案件交由刑事調查隊跟進。她進入警署前,呼籲聲援的市民不要在葵涌警署外聚集,希望他們到附近的新都會商場行街,也可以買些食物給今天同樣來「踢保」的被捕人士,因被捕人士在警署內一般「無啖好食」。下午4時半,警署外有數十市民聚集聲援。


她「踢保」前1小時,於Facebook發表致林鄭的公開信。吳寫道,曾懷疑道理及情感能否說服充耳不聞、鐵石心腸的林鄭,但寫信並非只為自己,而是為了與她有類似經歷的香港人,以及中文大學的被捕同學,強調「正義從來不是從天而降,而是要靠自己爭取。」


吳指,自6月以來香港市民歷經數之不盡的痛苦、傷害和壓迫。她親歷的8.31事件只不過是目前「較邪惡、較瘋狂、較不人道的區區一例」,但林鄭一直袖手旁觀。她強調作為當事人,經已多次說出受屈經歷,由匿名投訴至挺身而出,得到的不是正義的彰顯,而是無日無之的電話滋擾和人身恐嚇。


她續道,若林鄭認為她的經歷不可信,她願意就供詞宣誓並以個人名譽和信用擔保,但不能接受把她的經歷交由一個無法伸張正義的現行機制處理。她指現行所有申訴途徑只會引領她回到最初的起點、嫌疑元兇──只容許由警員調查警員的香港警隊。


吳痛斥林鄭漠視警隊濫暴成風、三番四次拒絕成立調查委員會。歸根究底,癥結在於行政長官並不是由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的普選所產生,其權力並非源自香港市民的認同,林鄭根本無須向香港市民問責。吳傲雪重申「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又要求林鄭在8.31事件4個月後的12月31日之前公開回覆。


在葵涌警署逗留約1小時15分鐘後,吳傲雪步出,獲市民夾道歡迎,對她高叫「加油」、「支持你」等。她宣佈成功「踢保」,向市民說:「各位手足,我歸隊啦。」她呼籲其他被捕人士盡快踢保,「有得踢盡快踢」,透露今日最少有雙位數字的8.31被捕人士成功踢保,包括一位「1條罪變7條罪」被捕人士,該人士原本只涉及非法集結,其後再加上刑事毀壞、拒捕等罪名,今日都成功踢保,足以證明拘捕並不合理。她質疑警方只藉強加罪名、恐嚇及警暴,令市民「唔敢再企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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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傲雪在「踢保」前1小時於Facebook發表致林鄭的公開信,稱自己曾懷疑道理及情感能否說服充耳不聞、鐵石心腸的林鄭,但寫信並非只為自己,而是為了與她有類似經歷的香港人,以及中文大學的被捕同學。
吳傲雪到葵涌警署成功「踢保」,並透露早前收到簡體字恐嚇短訊,另有人恐嚇會輪姦她。何柏佳攝
警署外有數十市民聚集聲援。何柏佳攝
吳重申,不信任現有的監警會及申訴機制,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何柏佳攝
 樓主| 發表於 2019-11-7 01:27:23 | 顯示全部樓層
調查揭3人稱被姦 近半受訪者指控遭執法者性暴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今發表與「反送中運動」有關的性暴力經驗調查結果,此自填式的網上調查於8月展開,共收到67份回覆表示曾在運動期間遭受不同程度的性暴力對待,包括有3宗個案在受到威脅或脅迫下進行非法性交。調查結果同時顯示,當中只有2人選擇報警救助,有約40%(27人)受訪者正因施暴者為警方或其他執法人員而決定不報警。協會促請政府必須從速成立獨立的調查機關,調查反送中運動期間發生的性暴力。

《「反送中運動」的性暴力經驗調查》於8月展開,最終收到67份回覆,受訪者除了運動參與者外,亦包括一般途人/街坊、急救人員、記者或攝影師,以及建制派或政府的支持者。受訪者大部份為女性,但亦有9名男性表明於運動期間遭到性暴力對待,當中有29人遇害次數多於一次,更有11人高達5次或以上。

調查發現,受訪者在運動期間曾遭受的性暴力範圍廣泛,最多受訪者曾遭人用有性意味的說話挑釁、侮辱、或恐嚇,其餘亦包括有意無意觸碰身體的敏感部位、威嚇或企圖進行性侵、異性警員搜身等,當中有3宗個案為受訪者受到威脅或脅迫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性交。施暴者身份包括不同陣營人士,有32人(48%)表示施暴者為警方或其他執法人員,亦有政府或建制派的支持者、一般途人或街坊、以及運動參與者、義載司機或謊稱義載的人士。

36人表示事發地點都是在街道上、其次有12人稱事發地點為警署或收押所,對於遭到性暴力對待,多數人不知如何反應,其次為「大聲呼叫」、「怒目而視」,當中只有2人表示會報警處理。最多人選擇不報警的原因是認為交由警方處理的成效不大,過半人擔心會被警方反控其他罪名、日後會被其他的執法部門或不明人士秋後算賬、對於警方的執法能力失去信心及缺乏施暴者的個人資料,感到難以追究。當中亦有27人表示,由於施暴者正是警方或其他執法人員,故沒有報警。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指出,現時政府及執法部門與民眾陷入沒有互信的局面,令受害人更難踏出求助的一步。政府必須從速成立獨立的調查機關,調查反送中運動期間發生的性暴力。另外,由於現階段有更多受害人延遲甚至拒絕報警求助,王秀容認為政府亦必須盡快改善驗傷取證的現有程序,讓性暴力受害人可以在毋須報警的情況下進行法醫取證工作以保存證據,確保受害人的權利能得到更充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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