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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記者會「紅媒」影記者「大頭」傳微信群組 拒交代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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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20 20:41: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送中運動8月進入熾熱階段,警方亦就此每日舉行記者會,近日除了外國和本地傳媒外,自機場事件有內地人影大頭相事件後,開始有大批內地傳媒進入記者會「採訪」(爭問問題,霸佔記者會時間),今日記者會上就有一名女記者在會上未有作任何筆錄或提問,但就在其他記者提問時拍攝本地傳媒工作者「大頭」,並未能出示有效記者證,更指「光天化日可以周圍行」,一眾傳媒在記者會結束後一度上前理論。



記者會上一名穿着紅衣的中年女子坐在傳媒席的正中間,現場記者發現該名女士一直手持相機拍攝,未有如其他傳媒般進行筆錄,直至問答環節,當有記者向警方提問有關警方負面報道的提問時,該名女子便以電話拍下記者樣貌,並將相片傳到微信一個群組中。在記者會結束後,傳媒蜂擁上前問她拍攝記者原因,該名女子未有理會並在警員護送下一度離開。在現場傳媒要求下該名女子現身並展示自己卡片,有記者要求該名女士出示記者證但對方未有回應,記者再根據其名字於內地記者搜尋系統搜查其名字亦未有記錄,該女士聲稱「我同你哋一樣,都係嚟做採訪嘅」,但就未有解釋拍攝記者「大頭」原因,僅稱記者會任何事物也可拍攝,亦有警員為其開脫指:「你哋都影緊佢啦」


最後有政府新聞處駐警察公共關係科職員表示警方已核實其身份,其身份證名文件與其卡片展示的姓名一樣,但承諾未來會檢視出席記者會條件,如要求出席者必需持有效記者證。《蘋果》翻查網上資料,該名為陳曉前的女子,為廣東廣播電視台香港記者站站長,過去亦曾於廣東電視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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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子展示卡片為廣東廣播電視台香港記者站站長陳曉前,但她就未有交代拍攝記者「大頭」和傳送到微信群組的原因。
 樓主| 發表於 2019-8-20 21:03:53 | 顯示全部樓層
英領館職員深圳坐高鐵返港發「正在過境」短訊後失蹤 英國外交部:極之關注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今天引述英國外交部發言人指,極之關注有報道指香港駐港總領事館一名職員由深圳返港途中被扣留,外交部正為其家屬提供協助,並向廣東省和香港當局索取進一步資料。香港入境處回覆指,接獲當事人家屬求助後,已透過特區政府駐粵辦跟進事件,並按當事人家屬的意願提供適切的協助及意見,會繼續與當事人家屬及駐粵辦保持緊密聯繫,跟進事件及提供可行協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今日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回應指,不了解情況。


據了解,失蹤的職員為鄭文傑(Simon),是英國領事館的蘇格蘭國際發展局貿易及投資主任。鄭的女友李小姐向網媒《香港01》指,本月8日晚上,鄭文傑於深圳搭乘高鐵回港,通知女友「正在過境」後失去聯絡,至今已超過10日。女友及鄭的家人向記者說,鄭疑似被內地當局拘留。女友根據鄭的短訊,估計鄭或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被拘留。


報道指,警方證實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28歲姓鄭的男家屬於8月8日離開其位於佐敦的住所後失蹤,案件列作「失蹤人士」。報道引述鄭的女友指,鄭文傑於8月8日上午從佐敦家出發,到深圳出席商務會議,約中午12時經羅湖口岸入境深圳,原計劃當晚搭高鐵返港,當晚上10時許,鄭以短訊告知女友「搭高鐵中」,並稱自己「正在過境」,隨即失去聯絡,至今杳無音信,翌日鄭並沒有上班,領事館着其家人報警。


根據一份由鄭的女友李小姐記錄、鄭由深圳返港失蹤至今的事件經過時序表,當中披露了鄭正被內地行政拘留,被移送到深圳市公安局。


該份時序表透露,鄭文傑本月8日下午入境深圳參與商務會議,晚上10時許乘高鐵返港,當晚他向女友發出短訊後失蹤,最後一個訊息為當晚10時42分。李小姐當晚11時發現,男友鄭文傑並未如期返回佐敦住所,嘗試聯絡但不果;鄭的姊姊翌日上午確認鄭文傑當晚未有回到屯門父母家,也聯絡不上鄭,之後她致電英國領事館告知與鄭失蹤。鄭姊與李小姐其後與香港領事貝麗婷(Nicola Barrett)、鄭文傑直屬主管廖穎珊於領事館會面,並聽從對方建議,先到警局報案,並向入境處備案。


根據該份時序表資料,入境處大致含糊表示並無鄭文傑的入境香港紀錄,並建議家屬向內地報案。


8月10日、即鄭失蹤的第二日,英國駐香港總領事賀恩德致電鄭家屬,表示英國、蘇格蘭、廣州、香港各相關部門與議員已高度介入,正進行深入了解,並高度重視,但目前勿公開事件,擔心一旦公開會對鄭不利。


入境處當日聯絡鄭姊,表示得知鄭在內地被行政拘留,但無法拿到鄭身處拘留所的資料,除非有人直接向公安查詢,故建議請英國領事館派人向拘留所或公安了解。英國駐港領事館當晚已通報英國駐廣州領事館,確認鄭被行政拘留。鄭姊和李小姐向英國駐港領事稱,希望對方盡力協助,獲賀恩德回覆會盡力找出鄭確實所處位置。


8月12日,家屬和領事館人員會面,但領事館表示因鄭於邊境失蹤,並非上班時間,責不在領事館,請家屬自行請律師,「廣州領事館可提供拘留期間Simon所需衣物與廁紙等。」家屬指鄭文傑因公出差才返大陸,風險必須由領事館承擔,要求領事館聘請內地律師與內地公安接洽:「領事館唯一的協助僅是廁紙衣物與免費法律諮詢?家屬認為荒謬至極……Simon因公出差失蹤,不論被拘留原因為何,此風險與責任應由公司承擔。」但領事館回應這並非慣例,要與倫敦總部商討。


家屬其後獲內地律師告知,鄭被邊檢人員移送至深圳市公安局,但由該市公安局哪個單位負責則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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