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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學生頸便衣警封口無視記者 O記警司搬龍門搵法庭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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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8 01:52: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昨晚(6日)在深水埗買觀星雷射筆後,突然被「休班」便衣警指控購買「雷射槍」,以藏有攻擊武器的罪名拘捕。其間方疑被「休班」便衣警夏偉基用手指插頸後,一度呼吸困難,持續氣喘,多次嘔吐和咳嗽,要送院治理。該名夏姓「休班」便衣警今午現身警方例行記者會,但無視記者多次問他有否叉方的頸部;其上司、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記招則以夏是證人為由,拒絕交代。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昨晚多名「休班」警「完全唔知佢(方仲賢)身份」,截查後才發現對方管有「雷射槍」,聲稱「完全係撞中」,否認有跟蹤名單,「如果唔係(便衣警)就唔會俾人圍」,又謂對方被「休班」警截停時欲逃走,故認為他會利用觀星筆犯罪。惟從現場片段所見,受驚欲離開的方,被多名「無證」便衣警制服後,警員才向他出示委任證,表明警察身份。


而李在記者會上,承認未有徵詢律政司,便在記招「示範」用證物之一的觀星筆,近距射向紙張致冒煙,被質疑可能干擾證物、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抹黑方仲賢,損害潛在陪審團對方仲賢的觀感;李又以下屬夏偉基會「畀口供」為由,聲稱「唔適合」交代夏涉用手指插方仲賢頸部的詳情。

昨晚涉用手指插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頸部的「休班」便衣警夏偉基,今午現身警方例行記者會,但無視記者多次問他有否叉方的頸部。

 樓主| 發表於 2019-8-8 01:54:18 | 顯示全部樓層
雷射筆與雷射槍功率差異大 天文學者醫生質疑警方混淆視聽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因購買觀星雷射筆而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惹起全城嘩然。有本地天文愛好者質疑,警方將觀星筆形容為「雷射槍」,有混淆視聽之嫌,因兩者功率相差甚遠。本地天文組織「星匯點」創辦人蔡錦滔接受《蘋果》訪問時表示,天文愛好者一般喜歡使用能發出綠色激光的觀星筆,幾乎是觀星必用工具,「教人睇星時好難用手指指睇邊粒星,所以會用觀星筆,因為光柱嘅導向會較為明顯。」

他續表示,坊間天文組織經常在鴨寮街購買觀星筆,往往一次過購買多支,在大學生及市民身上搜出觀星筆並不離奇。對於警方稱觀星筆為「雷射槍」,蔡以他和朋友所用的觀星筆作例子,稱坊間能購買到的觀星筆,其輸出功率約在0.05至0.2瓦之間(50-200mW),而在實驗室內用的雷射槍,功率則大多超過0.5瓦(500mW),所以不能將兩者相提並論。

蔡又指,天文愛好者均會遵守使用觀星筆的規則,包括不會指向他人眼睛及飛機上,也不建議小孩使用。如在場有市民正進行星空攝影,他們亦不會使用觀星筆,以免影響相片構圖。他續指今次事件在天文愛好者圈子內引發廣泛討論,不少人質疑拘捕理據,期望警方勿再以市民持有觀星筆為由試圖拘控。

香港中文大學物理系高級講師湯兆昇表示,觀星筆的正確名稱為雷射指示器(Laser Pointer),而0.05瓦以上的雷射指示器則屬第3B類激光產品,確實有一定風險,過往亦曾有人因眼睛遭激光直射而眼角膜受損的案例。惟湯博士指,現時香港未有對激光產品作銷售管制,所以如市民被搜出雷射指示器但同時有合理解釋,則不應視作違法。過去有報道曾指,深水埗流出5瓦的激光筆,可1秒致盲,但其功率高於觀星筆250倍。

本身為醫生的公民黨郭家麒指,自己做手術用的激光比市面有售的功率高1,000倍,需要近距離使用小時計的時間,方能擊碎結石,但只要戴上眼罩就不會傷及眼睛,他怒斥警方:「請佢唔好咁白痴,唔該返去讀下書先啦,物理常識都唔知!」民主黨涂謹申亦質疑按警方說法,如警方理據成立則一般老師都藏有攻擊性武器,更荒謬的是警方示範都要近距離、定點照射紙張10多秒方能令紙張冒煙,難道警方懷疑被捕學生會用雷射電筒在一、兩呎距離下,照向一位不動的人士十多秒?再者警方只是「咁啱撞中」該學生,如何就能生出合理懷疑?涂狠批,警方的做法令O記由精銳部隊變為垃圾。
實驗室用的雷射槍的輸出功率大多超過0.5瓦(500mW),圖片所顯示的為觀星筆,其輸出功率為0.05瓦(50mW)。受訪者提供圖片
觀星筆的輸出功率約在0.05至0.2瓦之間(50-200mW)。受訪者提供圖片
 樓主| 發表於 2019-8-8 02:04:05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律師質疑警「砌詞」:無任何事發生都變武器係唔合理

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在深水埗購買雷射筆的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今午現身法律界黑衣遊行的大律師公會執委沈士文表示,情況並不合理,直言警方有「砌詞」之嫌,「任何人着黑衫加背包就形跡可疑?」他強調持有任何本來不屬武器的物件,要視乎現場環境及實際動作顯示的用途,判斷是否將物件性質變成武器,又指截查時當事人有不合作,至多可指控拒捕,認為方的反應不能視為改變雷射筆性質作為襲擊。

沈士文解釋指,攻擊性武器指一些本身是武器的物件,或作出某些動作、用作襲擊用途的物件,改變本身不是武器的物件本身的性質,「例如壘球棒,本身唔係武器,但有證據話佢拎住壘球棒喺公眾地方亂咁揮舞,整到人,原先唔係武器就變成武器」,強調是當時環境及用途為關鍵,「呢件案裏面係乜都冇 ,袋住咗(雷射筆)放喺袋度,如果有一個人拎住壘球棒放喺車度,冇任何事發生都變成武器,咁係唔合理」。至於警方指當時截查當事人的反應、購買的數量,有合理懷疑方仲賢干犯該罪,沈反駁指,方的反應不會令雷射筆成為武器,「你可以話拒捕、不合作,但唔可以話佢面對警察不合作嘅地方,(雷射筆)就變成武器」。

被問到警方有關拘捕行為是為製造白色恐怖,沈指客觀上確有相關效果,「好多事件都係,令大家唔再上街,覺得後面動機好大機會係咁,其他市民落街沒有武力下都發放催淚彈」,他強調近日的警民衝突當中發生暴力行為,「兩邊都有咁責任」,作為律師不會鼓吹暴力行為,「小朋友有崇高理想,好嘅意願,但唔鼓勵做出暴力行為,警察都係磨心,圍住警局都唔係好方法,作為有共同意願的大人,覺得佢哋可能用錯方法,但係我哋要問點解佢哋要咁做,係迫出嚟」。

同有參與法律界黑衣遊行的大律師公會前副主席兼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昨日浸大學生會長方仲賢被捕,「拎住雷射筆(就拘捕),點都唔啱」,屬於不能接受的做法。對於警方指懷疑有攻擊用途也被視管有攻擊性武器,彭稱:「係,但係指真係有咁嘅用途,菜刀用嚟斬你係攻擊性武器,但用嚟切菜就唔係啦」,亦不能以當事人被捕反應作出指控,「便衣警員(截查)反應當然驚啦,俾着住黑衫嘅人咁逗,同埋最近警方在一般市民形象跌得好差」。

彭指,近日不少拘捕個案都是「無端端會被人拉」的情況,指本來發起元朗遊行的鍾建平被捕便是一例,「憑乜去拉佢?各樣跡象令一般市民不相信警方」,他指若當局繼續企圖利用警察達到政治目的,「警方只會繼續做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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