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連續兩天在元朗和上環以武力清場,施放多枚催淚彈、橡膠子彈及「海綿彈」等驅散示威者。香港眾志昨夜在上環,檢視警方清場後遺留下來的各款彈殼,首次發現使用一款可一發彈出三枚的橡膠子彈,並加入另一款催淚彈清場。黃之鋒斥,警方武力不斷升級,又對曾使用的武器類型和數量極不透明,擔心「同真槍距離越嚟越窄」。有熟悉警隊軍火人士說,該兩款橡膠子彈和催淚彈並非新款武器,威力與以往武器相若。警方暫未有回覆。
經歷7.27元朗和7.28上環清場後,網上有不少示威者質疑,警方所使用的催淚彈,是否已較之前清場行動的「升級」。《蘋果》記者在多場反送中示威採訪,7.1金鐘清場,記者當時只配備「漏風」眼罩和「中國製造」的「豬嘴」,皮膚雖痛但仍可「忍下先洗」,勉強可以抵擋。惟警方前日黃昏在元朗大馬路施放多枚催淚彈,即使戴上連同眼罩的防毒面具,記者也能嗅到催淚煙刺鼻味道,眼睛感到不適,後頸、手掌、小腿等曝露在空氣中的皮膚十分灼痛和變紅,需即時走避入橫街,以清水多番沖洗。昨晚上環一役,有防暴警由林士街行人天橋向地面發射催淚彈,記者在天橋上也感到後頸皮膚灼痛,要立即以水清洗和敷上濕毛巾。
昨晚上環現場留下大量彈殼,包括催淚彈「MP-6M5-CS」及橡膠子彈「MP-4-R3 Hard Rubber Batons」。此兩款武器均由美國公司「NonLethal Technologies」生產。生產商網頁上的公開資料顯示,「MP-6M5-CS」一發可爆出5枚催淚彈,最大射程為80米,指引警告不可直射人體;「MP-4-R3」一發則有3枚橡膠子彈,最大射程達90米,但需射向地面,以反彈擊中目標。如短距離直接射擊目標,可致嚴重受傷或死亡。
有熟悉警隊軍火人士說,此兩款武器並非「新款」,以前已曾使用。其中「MP-6M5-CS」與過往所使用的催淚彈威力相若,但稱催淚彈即使未過使用期限,擺放時間太長也可能對釋放出的催淚煙濃度有所影響。至於「MP-4-R3」可「一發三子彈」,是否比曾使用的「一發一子彈」更具威力,他說是彈殼長度問題,過去警方也曾使用「一發五子彈」的橡膠子彈,三者殺傷力相同。《蘋果》向警方查詢,暫未獲回覆。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說,今次上環清場後,眾志研究員是首次發現此兩款橡膠子彈和催淚彈,對於有指警方已曾使用這兩款武器,是反映警方每次清場使用的武器類型及數量均極不透明,幾乎每次都是由記者或示威者在現場點算和檢視彈殼才能得知。他續稱,「MP-6M5-CS」催淚彈外殼如汽水罐般大,警方更忽視火警風險,將催淚彈打上簷篷平台,而橡膠子彈不但「一開三」,即使生產商寫明不可直接瞄向對方身體,警方還多次瞄準示威者平射。他認為有關武器威力較以往「有過之而無不及」,情況令人擔心,「同真槍距離越嚟越窄」。他說,示威者上街必須全副裝備保護好自己,他早前亦已發起白宮聯署,促美國停止出口人群管制裝備予香港警察。截至今晚9時,有關聯署尚欠約7.8萬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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