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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人上街反「送中」例 李柱銘:大陸亂控告 人人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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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4-3 21:05: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特區政府不理香港市民及外商反對,堅持強推被稱為「送中條例」的《逃犯條例》修訂,觸發逾萬市民昨冒雨上街抗議,規模近年少見,亦遠超民陣原先估計。參加遊行市民及團體炮轟「送中條例」較《基本法》23條禍害更大,嚴重損害香港新聞自由及營商環境,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警告一旦通過修例,港人與外國人同樣危險,「一樣可以俾佢(中共)亂咁告,再拉返去大陸」。民陣指若政府拒撤回修例,將發起包圍立會行動抗議。
記者:林俊謙

    民陣和民主派議員昨午3時在灣仔盧押道發起遊行,反對港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為日後中共向香港提引渡要求開後門。由於灣仔昨午一度下起大雨,民陣曾擔心影響巿民參與遊行意欲;但到下午約2時,盧押道開始出現人潮,除民主派巿民外,來自法律界、商界、及多個專業界別人士均現身,更一度逼爆盧押道行人路,警方要封閉盧押道馬路供遊行人士聚集,遊行隊伍起步後,龍尾更要逾一小時才離開盧押道。警方遊行後表示,約有5,200人出席遊行,民陣則指有1.2萬,兩者人數均遠超民陣原來向警方申請的1,000人。                                            有示威者向政總投擲「人血饅頭」,險擊中掛在政總的國徽。

  「香港法官都救你唔到」
  參加遊行市民不滿港府一意孤行強推《逃犯條例》修訂,周六才參加「傘下同行 民主苦路」遊行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昨再冒雨出席遊行,他直言昨日是自1989年六四後,首次連續兩日上街,「因為(修例)呢樣嘢,肯定惡過23條立法」,批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為政府辯護的言論全屬錯誤,「大陸係鍾意乜就乜,你冇犯罪都可以話你犯罪,跟住佢就搵啲人入張誓章,咁就表面證據成立,香港法官都救你唔到,就會將你引渡返去(大陸)」,呼籲港人必須「企硬」反對,「一定唔過得,一過咗,連外國人都有問題,一樣可以俾佢亂咁告,再拉返去大陸,所以唔只香港人,係每一個人都有危險,所有嚟香港嘅外國人都有危險,香港再唔係國際城市」。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批評,政府揚言今年7月即要完成修例,不只是要對付香港人,而是要對付全部在香港人士,令人隨時被引渡回大陸受審,「令一片烏雲永遠喺香港人同喺香港嘅外國人頭上」,表明民主派議員稍後會在立法會就修例與政府逐字斟酌。八個專業團體,包括學術自由學者聯盟、放射良心、進步教師同盟等,昨午亦有參與遊行。

過去只於2014年7.1參加過遊行的全國政協前委員、商人劉夢熊,亦高舉「保衞一國兩制」標語參加遊行,指大陸政府一向可因政治需要,將法律「搓圓㩒扁」,認為今次修例完全違反中共前領導人鄧小平處理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                                                                                                          示威者焚燒林鄭月娥及李家超的頭像。
  政府倘硬闖 民陣將圍立會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警告,若然政府強行將今次修例硬闖立法會,民陣將在立法會成立小組開始審議有關條例其間,發起包圍立法會行動抗議。對於昨日遊行人數,他指從遊行人數看到,參與巿民非常之多,「顯示到(修訂《逃犯條例》)呢個議題好嚴重,香港人非常關注」,認為惟有政府撤回今次修例,香港人才會感到滿意。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指,傘運後民主派示威行動出現疲不能興情況,但昨日在政府仍未將《逃犯條例》條訂正式提交立會,反對修例的遊行人數已逾萬人,「反映官員早前口出狂言、顛倒黑白嘅言論,激嬲咗好多人」。蔡認為今次遊行已向政府發出警號,若政府繼續獨斷獨行,將激發更大民憤。

保安局回應昨日遊行,除重申之前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理據,又稱了解社會就移交逃犯議題有不同意見,社會有人士對修訂提不同問題,政府會努力解釋修訂建議內容;又表明有關修例會如期本周三交立會進行首讀,到立會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有關草案時作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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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4-3 21:10:02 | 顯示全部樓層
林榮基:內地法庭毋須講證據

曾因出版禁書而被內地拘留的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預告修例通過前或離開香港,他昨日亦有參與遊行,強調就算政府剔除部份可移交罪行「都冇用」,關鍵始終是大陸毫無法治可言,警告港人若「唔出聲」,形同將自己置於毫無保障的境地,不能相信特區政府任何承諾。

   林榮基昨指出,「大家都知道,大陸係冇法治可言,我自己都經歷過,可以困咗我八個月,(其間)我未見過法官,咁你甚至(要)拍好多所謂(認罪)視頻呢,我都拍過成七、八次。佢(內地)所謂認罪,可以係唔需要法庭或者證據,佢話你係就係」。對於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至今未正面回應修例後會否引渡他返回內地,林直指,「李家超佢打工㗎之嘛,打工嘅點可能代老闆話事?甚至𠵱家香港特首都係打工之嘛,我哋點信得過佢啲承諾?佢應承咗香港人有選舉權,𠵱家有冇?」

林榮基重申,修例不僅影響他一人,至少自己知道被大陸以「違法經營書籍銷售罪」通緝,假若有港人不知道自己被內地通緝,外遊時突然因今次修例被告之不能出境,人身自由將嚴重被影響,強調修例影響下一代的人身自由,「相當多嘅香港人仲留喺(香港)呢度生活,咁下一代點算?𠵱家啲學生點?你香港政府係保障唔到」,斥大陸政府近年對港管治越來越嚴厲,香港原有生活、言論和思想自由已不斷被剝奪和侵蝕。

林稱仍在思考修例後可到何處生活,目前選擇地方包括美國和德國,另一考慮地點暫時不便透露,坦言「呢個(修例)係對我冇保障,我點可以仲喺香港生活?」
■記者林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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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4-3 21:12:04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律師指港法庭把關力有限

政府突然修訂《逃犯條例》,將原本未能與香港達成長期移交協議的中國大陸,容許以單次個案式移交,「明渡陳倉」開缺口的修例惹來法律界怒轟。法政匯思成員昨亦有上街遊行,直指修例後遺影響深遠,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強調一旦配合稍後《基本法》23條立法,港人有機會可能因為觸犯23條而被送返內地受審,呼籲巿民留意修例細節,「內地一日未有一個公平審訊、一日司法制度未完善,我哋都唔應該咁輕易將(引渡逃犯)門戶打開」。

    更大誘因令商罪逃犯匿港
    吳宗鑾昨與組織成員上街遊行,斥政府至今未完全解決公眾憂慮,改動亦未能真正保障商界,因為不少未被剔除的罪行,商界和巿民都有可能觸犯,「感覺上政府純粹係做一個假動作,對呢件事完全幫助」。法政匯思另一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則指修例褫奪立法會原有就移交逃犯個案的監管權,政府所說的「保障只會更多不會更少」並不正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雖然堅稱法庭會把關,但他指法庭只會審視提出一方所交的證據是否構成表面證據,只要構成就會同意引渡,顯示把關作用根本不足。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則於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指政府明顯偏幫商界,但指即使剔除九項罪類,商界所感受到的安心也只會是「虛幻的安心」,因為一個行為可在法律上構成不同罪行,政府仍可用保留的罪名提出指控。他又指政府稱不想香港成為逃犯天堂的說法是「可圈可點」,因為剔除九項罪類後,有更大誘因令商罪逃犯在港匿藏。他亦認為香港法庭把關能力有限,若港府和請求移交方確認法庭交件就可引渡逃犯,毋須確認內容真偽。
■記者林俊謙、許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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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4-3 21:14:37 | 顯示全部樓層
譚惠珠死撐:內地陽光司法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勢在必行,無論港人抑或國際社會均關注中國的司法制度不獨立、欠缺公平審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卻以外國亦有與中國互相引渡疑犯為由,力撐中國的法治獲最先進民主國家所接受,甚至指內地推行「陽光司法」,會提供個案編號供人追查審訊進程。

避談維權律師被捕
    惟她沒有同時說明不少維權律師、異見人士被內地以「莫須有」罪名拘捕後,其審訊不僅不被允許有律師代表,甚至連見家人的權利亦被剝奪,與港人要求的人權保障背道而馳。

譚惠珠昨早在電台節目稱,雖然政府最終剔除修例中的九項商業罪行是「美中不足」,但很高興看到貪污罪仍被納入其中,堅稱修例在法理甚至原則上都沒有問題,符合國際標準才能移交,又不認為修例比《基本法》23條「更惡」。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回覆指,建制派或親北京陣營經常以內地與多個地區簽署長期協議為例,支持香港修訂《逃犯條例》,但楊直言當中不少國家是法治水平較落後地區,亦不能忽略內地與不少普通法地區,包括英國、加拿大及美國都沒有相關協議,澳洲更曾因國會關注人權而反對與內地達成移交協議生效,令協議胎死腹中。
■記者梁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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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4-3 21:17:18 | 顯示全部樓層
三人權組織:對自由毀滅性打擊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聯同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及香港人權監察,昨致函特首林鄭月娥,批評修例允許當局將疑犯移交內地和其他可能令疑犯面臨酷刑或其他虐待及不公正審判的國家,對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時所承諾的自由「造成毀滅性打擊」,有損香港法治聲譽,要求港府撤銷修例。

該三個人權組織指出,中國司法系統經常發生任意拘留、酷刑和其他虐待、嚴重侵犯公正審判權,以至未經審訊下將人拘押,並與外界隔絕的各種體系,早已記錄在案,司法機構不是獨立於政府及中國共產黨,更令問題加劇。

      損港法治聲譽
根據現行法例,港府只能引渡人員到與香港簽訂長期移交協議的國家,其他國家須逐一個案處理,要更改上述安排,必須由特首下令,並經立法會審議通過。公開信指出,特首實際上是由北京挑選,立法會亦只有部份議員是經普選產生,質疑香港司法機構就有關案件裁決時,能否抵擋內地政府的壓力。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憂慮今次修訂逃犯條例,將增加人權工作者和其他批評中國人士被編造罪名引渡至內地受審的風險,並會遭受酷刑與其他形式的虐待及嚴重人權侵犯,「它將對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時所承諾的自由造成毀滅性打擊」,損害香港法治聲譽,促港府撤回修例。
■記者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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