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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立會】梁頌恆游蕙禎等非法集結罪成 下月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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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12 00:36: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被指前年11月宣誓風波中聯同多名議員助理衝擊立會會議室,各人被控各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今早裁決,指案中證人當日盡忠職守、恰盡己任、如實作供,即使梁游兩人當日真心相信自己仍是議員,亦不是衝擊的護身符,裁定梁游及三名議員助理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將於下月4日判刑,期間各人獲准保釋,並被告楊禮康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梁、游兩人沒有作出不求情;第三被告楊禮康(25歲)現職送貨員,辯方指針對他的證供較少,希望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第四被告鍾雪瑩(26歲)現時在幼兒教育中心做兼職,針對其證供同樣較少;任職售貨員的第五被告張子龍(30歲)是唯一有案底的被告,辯方求情指該案底不同類。

本案源於梁游前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卻在10月12日宣誓就職後被指宣誓無效。到11月2日,立法會會議廳外豎立告示牌,表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決定押後為梁游再監誓,故此兩人不得參與該次會議。

惟梁游未理告示,自行進入會議廳欲重新宣誓,未有依照保安員指示離開,其間出現混亂。梁君彥宣佈暫停會議,並移師其他會議室繼續。等候移師會議室續會期間,梁游與3名議員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被指在會議室側門外辱罵及壓向保安員,又齊聲叫「一、二!一、二!」衝擊防線。隨後梁試圖跨越保安防線不果。

根據控方庭上播放的傳媒現場拍攝片段,其間有女保安大聲呼籲「保護游小姐個胸」,其後又謂「我冇氣喇」、「我死喇」,要由同事攙扶離開。該名女保安作供解釋,她把手放在游身前,卻有人大叫「唔好摸人個胸」,她遂即時回應「隻手係我嚟㗎,我保護游小姐個胸」,但有聲音反駁「使鬼你保護呀」,最後她暈倒送院。

另有體重180磅、身高1.7米的男保安供稱被游蕙禎單手推郁,惟辯方揭發他曾在張貴財周諾恆被控於會議廳內不遵守秩序一案作供後,說法遭主審裁判官批評,最終張周二人因而脫罪,故質疑他在本案作供時同樣「作古仔」。惟男保安否認。
梁游版本
梁出庭自辯供稱,雖然閉路電視拍到他與其他被告接近同時出發及抵達現場,但他與各人「冇溝通過」,只是離開辦公室前交代一聲「我宜家落去宣誓」,否認眾人約好同行。他又稱有保安員指控他「唔好摸人個胸」,他受冒犯及感人格遭謀殺,才會怒吼:「你講乜嘢呀?打我吖!」來反擊。

游自辯則稱,當天較早時被保安員托着腋下移離會議廳,「仲好記得有新聞截圖見到我走光」。她稍後返回辦公室,聽到梁稱「我出去喇」,遂跟他落樓;但她因走路時有低頭㩒電話的壞習慣,不知後方有人也跟她落樓。她聲言在案發會議室門外沒攻擊或推開任何人,只因太擠迫才會曲起雙臂打直並排,放在胸前保護身體。

辯方結案陳詞指,案發時人大尚未釋法,高院亦未就司法覆核案頒下判決,梁游二人仍是立法會議員,不會預視到議員資格之後會被取消。他們在案發時確實認為自己仍是立法會議員,否則不會試圖進入會議室。而3名議員助理的代表大狀則指,雖然當時有人說粗言穢語,但不代表有破壞社會安寧,況且3人只是協助梁游進入會議室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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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禎(左)與梁頌恆(易仰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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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恆 (何柏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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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禎 (易仰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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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禮康(何柏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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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雪瑩(何柏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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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龍(何柏佳攝


 樓主| 發表於 2018-5-12 00:39:36 | 顯示全部樓層
判詞逐點睇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詳細解釋,為何裁定五名被告即梁頌恆、游蕙禎和三名前議員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無論梁、游是否議員都不能以此作護身符,裁判官認為她本人的責任只是處理案中的刑事罪行,毋需處理主席命令是否合法。
●即使假定梁、游當日仍是立法會議員,其餘被告有權協助他們進入會議室,但他們都不能使用不合理或過度武力
●證供顯示各被告並非各自為政,是有共同目的一起行為,要令梁、游越過保安防線進入會議室。
●各被告使用了明顯過分的武力,不能接受以「自救」作辯解。

●各被告擾亂秩序,以人數、陣勢、身體壓迫及衝擊保安防線,令會議需暫停,更令多名保安員身體疼痛,呼吸困難,其中一人當場暈倒。其中鍾和張破口大罵保安屬侮辱行為,這些行為絕不是一時野性反應或輕微粗野行為,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社會安寧受破壞。

●梁頌恆向保安大喝「打我呀」屬挑撥行為,並斥梁砌詞狡辯,辯稱因保安指控他「摸人個胸」而感受誣蔑和人格謀殺;若梁認為被誣蔑,正常應即時否認和解釋,而非不切題地回應說「打我呀」


●梁因不獲准進入會議室,氣憤難下,情緒失控激動下蓄意挑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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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8-5-12 00:41:06 | 顯示全部樓層
梁游准保釋 質疑定罪原則考慮上訴

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及梁頌恆及3名助理,被控在前年11月宣誓風波期間未經許可下闖入立法會會議室,並導致6名保安受傷,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有判決,梁游及3名議員助理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將於下月4日判刑,期間各人獲准保釋。

獲准保釋等候判刑後,梁游在庭外見記者,游指案件當中有很多法律爭議未解決,例如主席的決定是否合法,而主席的決定導致保安一些行為又是否合法,當時2人的議員身份亦未弄清楚,這些問題法庭完全沒有處理,令人覺得非常混淆,質疑定罪原則是甚麼。至於會否上訴,游稱要看判刑後再作決定,梁則表示積極考慮上訴。

前立會議員社民連梁國雄等人,今早在開庭前於法院外聲援,高叫口號「DQ議員可恥、政治檢控可恥」。控方早前指各被告當日以使用武力的方式強行進入立法會會議室,但游、梁就指當時他們仍未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仍能以議員身份入內,卻被保安無理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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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8-5-12 00:42:17 | 顯示全部樓層
毛孟靜憂裁決礙議會抗爭 邵家臻稱不放軟手腳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連同3名前議員助理鍾雪瑩、楊禮康及張子龍涉衝擊立法會會議室,5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當日在衝突之中的議會陣線議員毛孟靜對於裁決感「吃驚」,認為法庭沒有考慮法例對立法會議員的保障。

毛孟靜接受訪問時指,對法官提到即使梁游當時是立法會議員的身份,但都不能使用不合理或過度武力的說法感吃驚,認為當時梁游部分的行為只是反抗保安人員的不合理武力,法官亦未有考慮到法例對立法會議員的保障。

毛孟靜憂慮裁決會對日後的議會抗爭構成影響,亦為激進派的同事擔心,她不希望社會因為判決而有錯覺,「我唔希望公眾有錯覺以為法庭幫助打壓立法會」。

社福界議員邵家臻透露,今日的民主派會議中泛民議員亦關注裁決對日後議會抗爭的影響,他指,民主派認為現時立法會主席、保安或法庭似乎都對議會抗爭有負面的看法或嚴格的要求,「而家係over咗,(立法會主席、保安)好似有少少濫權」。

邵透露,日後將會出現的一地兩檢和國歌法爭議,民主派不會放軟手腳,但在目前情況下可能都會有擔心,他們會考慮重申對議會抗爭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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