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死撐 石永泰一句K.O.
大律師公會發表措詞強硬的聲明,批評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以「決定」的方式通過高鐵西九站實施一地兩檢,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及法治精神。公會前主席、現時為行政會議成員的湯家驊今早在電台回應稱不想批評公會的說法,但認為公會指人大決定無理據是「過份咗」,重申人大的說法「絕對係一個理據」,又批評有人質疑「人大說了算」,是不尊重一國,擔心香港人會自毀長城。
湯表示,高鐵香港段目前的確需要一個口岸處理出入境問題,是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要實施一地兩檢,並非規範港人的日常生活和自由。至於一地兩檢要在香港境內劃出部份地方實施內地法律,被指有違《基本法》18條的規定,湯指18條立法原意只是不想香港全面實施內地法律,削減港人既有權利和自由,他強調不能用狹義的方式理解《基本法》18條。
湯重申,外界可以質疑人大作出決定的程序欠缺透明度,但不能說程序並不存在,因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是特區政府作出決定,再要求國務院呈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是國家憲制秩序內的程序。他強調在一國兩制下,若有人不認同國家權力架構將是非常危險。他補充若有人不認同此憲制架構,是不尊重一國、不尊重全中國最高的權力機構,他反問「如何期望一國尊重兩制呢?」他又指,不希望見到香港人自毀長城,自己打低一國兩制,可以投訴其他人不足,但自己都要做足本份。
湯家驊又指,雖然香港正在行普通法,但不能忽略大陸法的部份原則,特別要理解和尊重大陸法行使權力的形式,他強調在一國兩制下法律制度已經有所改變,香港人要接受,而這是「一個兩制的代價」。被問到割讓司法管轄權的問題,湯指香港有部分地方包括領使館和軍營都並非全部行使香港法律,「我自己會以為香港人對租借地行使其他法律有一定認知,我哋香港20年前回歸前都行緊其他法律,租借地咁係咪行滿清法律呢?唔係。係行英國法律」,所以用租借地並非前所未有的事,他又形容只是租屋的理念,而只要看有沒有違反《基本法》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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