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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台仰及另一被告沒現身應訊 法官下令暴動案全部被告不准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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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10 00:06: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發言人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案,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進行閉門審前覆核聆訊。上月被指沒有按保釋條件到警署報到、遭法庭發出拘捕令的黃台仰未有現身。而同是本民前成員的被告李東昇亦沒有到庭,法庭向兩人發出拘捕令,同時向其餘6名被告新增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下周一須交出旅遊證件。

聆訊歷時兩個多小時,梁天琦在庭外透露,他原打算外遊過聖誕,「未諗去邊」,但被收起護照對他有影響,至於知不知道黃台仰身在何方,梁沒有回應。

黃台仰上月4日至20日獲准前往比利時,但沒有依期在原定日期回港後翌日到法庭交還護照,當時法庭已向他發出拘捕令。黃今日沒有出庭應訊,法官彭寶琴今早發出的拘捕令會取代上月的一個。據了解,黃台仰及李東昇在上月一同前住比利時。

黃及李的案件會分案處理,餘下6人的審訊會按原定下月18日開審,雖然證人數目或會有所減少,但審期暫依照原定的80天。6名被告的保釋條件原可自由出入境,但法官現新增不准離港的要求,保釋金額則維持不變。另外,第八被告林倫慶欲更改保釋條件,法庭將於下周二處理。

原本的8名被告黃台仰、梁天琦、黃家駒、盧建民、李諾文、林傲軒、李東昇及林倫慶(21至30歲)原共被控10項控罪,包括煽動暴動、暴動、煽動非法參結、參與非法集結,以及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共5類罪行。

另兩名被告「美國隊長」容偉業(32歲)及袁智駒(26歲)早前已經獲法庭批准分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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