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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逾廿小時僅4人獲釋 警方疑拉布阻示威者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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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6-29 21:12: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昨佔領灣仔金紫荊廣場4小時、因公眾妨擾被捕的26名「黑紫荊」行動者,被拘捕至今逾20小時,目前只有4人獲釋,包括2名社民連成員,一名大專政關成員及一名人民力量成員,其餘被補22人仍未獲釋,其中兩名被捕人士包括黃子悅及蔡俊賢因身體不適需送院。眾志林淳軒批評,警方有意用盡48小時扣留時間,限制被補人士特別是核心成員參與七一遊行及其他行動,若再不獲釋,會考慮申請人身保護令。

林淳軒表示,警方曾指習近平來港期間各警區有足夠警力,質疑被捕者只有26人,但逾20小時仍未完成錄口供,過往逾百人拘捕也可在20小時內釋放示威者。他強調,昨行動以和平非暴力形式進行,呼籲警方勿因政治因素拖延。
剛獲釋的被補人士,包括大專政關的盧德昌,他指自己是第一批被補人士,昨晚8時多已到達警署,但拖至11時才落口供,至今早9時才容許打電話,下午才打指摸,認為警方因政治理由拖延程序,阻止被捕者參與其他行動。另一獲釋的社民連成員趙崇佳指,昨錄口供時有長毛及快必,但警察在兩人準備落口供時突然停止程序,換成另外3位率先獲釋的人士落口供。
人力執委錢小姐則是第三批到警署的被捕人士,她指8點多已要求吃飯,但到半夜12時才獲安排,但警方卻指飯堂已關門,需自費買飯。
多名立法會議員包括朱凱廸、劉小麗、陳淑莊及陳志全今日下午5時到北角警署門外聲援被補人士,高叫「釋放所有被補人士,釋放劉曉波」等口號。陳淑莊指,警方沒有合理理由刻意延長拘捕被捕人士屬不合法,又指警方甚少以普通法的公眾妨礙拘捕示威者,最高刑罰7年,「究竟係乜嘢原因大家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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